第十五章 東漢度量衡極其物價(度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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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度量衡及物價 一、關(guān)于漢尺 秦國自商鞅變法后采用231厘米長的尺度。秦始皇統(tǒng)一六國,仍以231厘米為—小尺,施行全國。 漢承秦制,以秦時尺值為漢尺長度。但實際有些出入。以西漢而言,如西漢木尺長23厘米,錯金鐵尺長232厘米,銅尺235厘米,竹尺長236厘米,又一木長232厘米。這說明西漢很多尺超過231厘米的標(biāo)準(zhǔn)數(shù)值。進(jìn)入東漢,尺度又常突破231厘米的標(biāo)準(zhǔn),而且其差距往往更略大于西漢。如菱形紋銅尺二支分別長2329和2346厘米,鳥獸紋銅尺二支分別長2339和2363厘米,龍鳳紋銅尺2372厘米,鎏金銅尺236厘米,銅尺二支237和2375厘米,殘銅尺二支推算尺長2375和2408厘米,骨尺二支237和238厘米,牙尺235厘米。尚有東漢尺十四支列入《圖集》而作為附錄者,超過231厘米者有九例。最長者達(dá)2383厘米。此外還有建初六年的銅尺長235厘米,畫彩牙尺長239厘米(日本嘉納氏藏)。 兩漢之尺傳世實物大都超過231厘米的標(biāo)準(zhǔn)長度,主要的是經(jīng)濟(jì)上的原因。西漢時官方要征購均輸帛,為彌補(bǔ)損耗,有意把尺子稍為加大;東漢時因鑄錢漸趨惡濫,布帛有返于貨幣的傾向,政府的稅收本用錢幣者算賦口賦,也有改收布帛的事實已出現(xiàn)“調(diào)”這一名詞,官方更有加大尺度的要求,因此與西漢比,尺子顯得更長一些,致《隋志》有“至于后漢尺度稍長”之語。但加大幅度尚屬有限,不易發(fā)覺,還可以用允許的制作誤差及其他理由(如以發(fā)新發(fā)現(xiàn)的玉律尺為造尺的根據(jù))搪塞過去。而與征稅無關(guān)的天文尺,如現(xiàn)存的袖珍式的東漢銅圭表尺,尺長就合23厘米,并未有超長現(xiàn)象,與常用尺長并不一致??傊瑥奈鳚h到東漢,尺長雖略有出入,但與231厘米很接近,仍短于黍尺之長,為簡單、概括起見,說兩漢尺度之長為231厘米還是過得去的,否則只看到盡是紛雜的現(xiàn)象,就無法措其辭了。 另從先秦起,秦尺就有大小之分,承襲秦制的漢代的尺自然也有大尺與小尺兩制。漢小尺標(biāo)準(zhǔn)長度即剛才所說的231厘米,大尺一尺當(dāng)小尺的一尺二寸,合277,2厘米。平時所用多為小尺。 二、關(guān)于漢畝 漢初,故秦之地以240步為一畝(大畝),六國故地以100步為一畝(小畝)。漢武帝后期全國統(tǒng)一行大畝。一尺231厘米,六尺(商鞅以“六尺為步”,秦在六國故地以六尺為步,漢承之)為一步,寬一步長二百四十步為一大畝,合今0692市畝,寬一步長百步為一小畝,合0288市畝。 又漢時為與過去的每夫百畝的概念相銜接,墾田數(shù)仍然以小畝來表示。東漢時全國墾田數(shù)730萬余頃,這個畝當(dāng)是百步為畝的小畝。 因漢武帝時全國已統(tǒng)一用大畝,故本書中所言之畝均為大畝。 三、關(guān)于量制 秦漢時的大石本系量粗物和帶殼的原糧而用。糧食粟的加工率為06;以大石量給粟一石,即等于付給加工后的粗米一小石。大小石之比例就是這樣定的。 漢尺有大小之分,小尺為231厘米,由此制作的量器容積為二萬毫升(新莽嘉量)。大尺為2772厘米,如按大尺長度,依周嘉量(釜)的制作規(guī)格計算15708立方寸乘上2772厘米(一寸之長)的三次方,每斛(石)容積正在334萬毫升左右。正好與之吻合??梢哉J(rèn)為大石就是由大尺而來的。至于大石也用以量米,小石也用以量粟,兩者混用不分,則是后來之事。本書中所言的石(斛),非特指一般為小石(斛)。 四、兩個特殊 特殊小量器 漢代量制在上舉的大石小石之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小量器,如只容12毫升的小銅勺等,這些量器既非大小量器的幾分之一的畸零之?dāng)?shù),更非所謂漢小石12萬毫升的萬分之一。典型的12毫升的實物是東漢時的二分銅量,此器形似小勺,長柄,柄上刻一分容黍粟六十四枚,《圖集》92頁。一分是個容量單位,“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陶宏景《別錄》,一分之量正可容六十黍。此銅量實為二分之量,實測容水12毫升,容黍128枚和《別錄》所云甚近。專家推斷這種小銅量多為量藥物之用。我認(rèn)為,其來源即是古黃鐘用2463厘米的九寸為黃鐘之長一龠之量12毫升的十分之一古黃鐘一龠容黍一千二百粒。秦漢時隨著尺子變短231厘米,黃鐘一龠雖已縮小至十毫升,但量藥物有習(xí)慣性,仍保持用舊的與12毫升有關(guān)的量器未變。如果此種假設(shè)前提能夠成立,則東漢時容六毫升的小銅量兩件可視為量藥物的二分之量的五倍,都與以231厘米為尺的九寸作黃鐘之長,其小量器容1020毫升的銅龠、銅合、分屬兩個不同的量器系統(tǒng),推而廣之,西漢容72毫升的小銅量為六倍于二分之量;容04毫升的小銅量似為二分之量的三分之一,可能也都是量藥物的專用器具?!秷D集》頁7西漢還有一個18毫升的小銅量,容量略小于一合,也屬特殊用途的小量器。云夢秦簡《傳食律》規(guī)定上造以下到官佐等,食“鹽廿二分升二”。專家認(rèn)為,按秦漢每升容量合200毫升折算,“二十二分升二”當(dāng)今18毫升,與此器容量相合《圖集》頁79。據(jù)此,這個小銅量就是量鹽的特殊用具了。 大秤與小秤 尺制、容量都有大小兩制,衡制是否也有大秤小秤呢從已有的資料可知,在漢代衡器確是有大小兩制。大秤,即上述250克一斤,而小秤的一斤、一兩只及當(dāng)時大秤一斤、一兩的十分之一。為什么這樣說呢原來古時銖的輕重主要有兩種口徑一是。一銖當(dāng)重百黍《漢書律歷志》中說“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說文》中說“十黍為累,十累為銖”,一銖也是百黍。二是“十黍之重為銖”《荀子富國篇》楊驚注。后者為前者的十分之一。吳承洛在他書中曾引用梁時陶宏景《名醫(yī)別錄》中的話“分劑之法,古與今異。古無分之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即24銖為一兩?!币环旨仁侨萘繂挝?,如以容量中所盛之黍計之,即是重量單位了。四分盛二百四十黍,以二百四十黍之重為一兩——24銖,即此處之一兩為一般的二千四百黍重二十四銖、一兩的十分之一。這段材料十分重要,不可忽略。 由此可見藥材的方劑的計量與一般物品的計量完全不同,用的是一桿小秤。一般稱物的權(quán)衡一斤是250克,抓藥的小秤一斤只重25克,一兩只重15625克,一銖只重00651克?!秱摗返裙裴t(yī)書中藥方所標(biāo)的兩銖重量都可按這樣小的比例來折算,用當(dāng)時的市秤來計量就不合理。 下表將現(xiàn)臨床用藥量與以小秤所含克數(shù)折算的《傷寒論》中藥量作一個比較。 由上可知《傷寒論》中用藥量,以小秤所合克數(shù)來折算,數(shù)字是可信的,用之不會出人命;如不按小秤折算,《傷寒論》中用藥動輒以數(shù)兩計,再大膽的醫(yī)生們也不敢用古方中的這些重藥量。以十分之一的比例折算的漢代小秤有人說可能始于東漢之末,只適用于開方抓藥,不適用于其它場合,如稱黃金。當(dāng)時黃金流通量很多,也用市秤稱量,不用稱藥的小秤,說稱量黃金與稱量藥材用同一桿的秤,是不正確的。漢代還有量藥的小銅量,與稱藥用小藥秤是平行的特殊量制與衡制。據(jù)《武威漢簡》醫(yī)方所載,以斤兩計的藥味有黃連、石膏、人參、細(xì)辛、當(dāng)歸等;以容量計的藥味有白芷、門冬、款冬、川芎、黃芩、蜀椒、吳茱萸等。小藥量和小藥秤就是針對不同的藥味而分別使用的。 五、關(guān)于畝產(chǎn) 漢代畝產(chǎn)粟3石,折合今市制畝產(chǎn)281斤;漢代粟、豆平均畝產(chǎn)282石,折合今市制畝產(chǎn)264斤。漢代的高產(chǎn)田則一般可到“畝產(chǎn)十石”或說“畝鍾之田”。 、關(guān)于度量衡 長度 1引=10丈,1丈=10尺,1尺=10寸,1寸=10分; 1里=300步,1步=6尺 1引=2310厘米,1丈=231厘米,1尺=231厘米,1寸=231厘米,1分=0231厘米 1里=4161米,1步=1387厘米 重量 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 1石=30000克,1鈞=7500克,1斤=250克,1兩=156克,1銖=065克 容積 1斛(石)=10斗,1斗=10升,1升=10合 1合=2龠,1龠=5撮,1撮=4圭 1斛=20000毫升,1斗=2000毫升,1升=200毫升,1合=20毫升, 1龠=10毫升,1撮=2毫升,1圭=05毫升 1石谷子=18公斤,1石小麥=20公斤,1石稻=15公斤,一石豆=20公斤 粗米加工率06,精米為05 面積 1小畝=100步=192318㎡=0417大畝=0288市畝 1大畝=240步=461564㎡=24小畝=0692市畝 1市畝=666667㎡=1445大畝=346小畝 六、關(guān)于物價 漢時的物價變化很大,尤其是糧價,目前已知的石糧價有30錢、60錢、110錢、500錢等等,有時數(shù)萬或數(shù)十萬錢。本書采用的是網(wǎng)上比較流行的一份物價表,算是初始值吧。 貴金屬 金一斤=6500~15000錢(國家牌價是10000錢) 銀一斤=2000~3500錢 田地房宅 膏腴良田=畝1~1·2萬錢 中等土地=畝1000~4000錢 邊塞、荒漠、貧瘠土地=畝100~300錢 豪華房宅=座百萬錢以上 較好房宅=座4~17萬錢 普通房宅=座1~3萬錢 劣賤房宅=座3000~5000錢 食物類 主食 1石=1斛 粱米(優(yōu)良小米)=石400錢左右 黍米(黃米)=石300錢左右 大麥=石220錢左右 粟米(小米)=石220錢左右 谷=石220錢左右 豆豉=石500錢左右 10斤rou≈1石谷(有記載10斤rou合1石谷的價格) 副食 醇酒=斗50錢 米酒=斗30錢 行酒=斗10錢 餅=冊30~50錢 牛rou=斤20錢 豬、羊rou=斤14~16錢 鹽=石800錢 1個人上酒食店吃一頓便飯=30錢 牲畜類 耕馬、車馬=匹8000~20000錢 戰(zhàn)馬=匹2~10萬錢 好馬=匹20萬錢以上 牛=頭4000~8000錢 豬=頭600~1800錢 羊=只300~500錢 嬉犬、斗犬=只1~30萬錢 軍犬、獵犬=只1200~2000錢 普通犬(rou食用)=只200~240錢 衣物類 材料價 布料有布、帛、縑、素、練等幾種。布為麻織品,是漢人衣著原料之最賤者。帛為普通絲織品,其價比布稍貴??V即絹,為細(xì)密而有色彩之帛,其價又貴,已非一般人所能穿戴。素為絹之精白者,其價比縑又貴。練為絹縑之名貴品種,為布帛中價格之最貴者。1匹布帛幅廣2尺2寸(51。5厘米),長4丈(9。36米)。 麻布=匹250~600錢; 絲帛=匹700~1000錢; 縑(絹)=匹1200~1400錢 素(白絹)=匹1400~1600錢; 練(精絹)=匹2000~2800錢 成衣價 布衣=件200~500錢; 單衣=件350~700錢 襲(短夾衣)=件450錢; 布袍=件380~400錢 錦袍=件1800~2500錢; 袴(褲子)=件500~1100錢; 麻鞋=雙30~40錢 麻襪=雙15~25錢; 絹、帛、皮毛衣=件2000~6000錢 用具類 武器 百煉鋼刀=把9000~15000錢 五十煉鋼劍=把7000~10000錢 軍用劍=把700~900錢 軍用刀=把660~800錢 弓=把500~600錢 弩=把2000~20000錢 弓箭=枝10錢 弩箭=枝9錢 盔甲=套6800~8200錢 馬甲=套7100~8600錢 工具 匠人用的刀=把200~300錢 柴刀、菜刀=把40~100錢 銅器=斤60~80錢 鐵器=斤16~25錢 瓦盂=個70~100錢 簡陋牛、馬車=輛2600~4000錢 軺車=輛1~2萬錢 其他 草蓆、蒲蓆=張150錢 麻=斤10錢 芻=束3—6錢 稿=束2—4錢 棺材=口1500~3000錢 占卜費(fèi)用=次100錢左右 奴隸價格 美婢、壯奴=人2~3萬錢 普通奴婢=人1~2萬錢 工錢 私人傭工工錢=人月200~400錢(包飲食) 私人傭工工錢=人月400~800錢(不包飲食) 政府雇傭工錢=人月2000錢 不同時間、不同地區(qū)、不同工種和傭工的不同年齡、體格等,都會影響到工價,所以漢簡及文獻(xiàn)中的工價有很大的差距。 婚嫁消費(fèi) 皇帝娶皇后的聘金最多,一般為黃金2萬斤,折合貨幣2萬萬錢;皇帝娶嬪妃的聘金約為4千萬錢,是娶皇后聘金的五分之一;諸侯王娶王后的聘金多少不等,一般為數(shù)百萬錢;公主的嫁妝費(fèi)多者可達(dá)百萬錢甚至千萬錢,少者也不會低于二三十萬錢。 就高官與富商來說,其聘金數(shù)低于皇族成員,如董卓娶妻,聘以輜車百乘,“馬二十匹,奴婢錢帛充路”,共折合貨幣一百六十萬錢以上,這是特例。一般男性成員娶妻的聘金在數(shù)十萬至百余萬錢之間;一般女性成員的嫁妝費(fèi)多數(shù)為二三十萬錢,高者可達(dá)數(shù)百萬錢。 就中小地主與中小官吏來說,其聘金數(shù)又低于高官與富商。東方朔娶妻的聘金在十萬錢左右,這應(yīng)是中小地主與中小官吏娶妻聘金的上限;東漢議曹史展允娶妻的聘金為二三萬錢,這應(yīng)是中小地主與中小官吏娶妻聘金的下限。一般女性成員的陪嫁物大約值二三萬錢。 就小農(nóng)、小手工業(yè)者和平民來說,其家資在數(shù)萬錢至十余萬錢之間。一般男性成員的聘金數(shù)不會超過其家資的總數(shù),應(yīng)在萬余錢至數(shù)萬錢之間。一般女性成員的陪嫁物大約值二千錢。 婚宴的花費(fèi) 漢代酒價一般是每斗30錢左右,漢代人一般都能飲酒一斗至數(shù)斗,上石者也大有人在。如果婚日來賓客二十人,僅飲酒一項就須支出2000錢以上。漢代rou價一般是10多錢一斤,如果婚宴用rou50斤,就得花費(fèi)7、800錢。再加上糧食消耗的費(fèi)用,婚宴的花費(fèi)肯定會超過四、五千錢 軍費(fèi) 每個士兵耗糧=18石月,216石年,合4220錢年; 每個士兵耗食鹽=3升月,36斗年,合144錢年。 每個士兵衣物=3400錢年 每個士兵每年生活費(fèi)約8000錢 每匹戰(zhàn)馬耗糧=33石月,396石年,合7920錢年。 (關(guān)于騎兵,另有說法平均一人一馬月消耗糧谷17斛,鹽01385斛,茭藁二十五石。1斛=1石=40斤左右。由此,算算糧食,一個人加一匹馬,每天消耗約23斤(會不會是兩匹馬呢,很困惑呀),所以有人說騎兵一月之耗等于步兵一年之耗。但是,我在網(wǎng)上搜了一下我軍軍馬的飼養(yǎng)情況,有兩個數(shù)據(jù),一個是軍營中的馬,要求每天7斤草,5斤料;另一個是某人寫的抗戰(zhàn)時我軍騎兵團(tuán)的情況,說軍馬每天8斤粗糧,12斤草料。按這兩個數(shù)據(jù)計算,前面戰(zhàn)馬月耗糧33石,每天也有4斤多,還算合理) 安葬費(fèi)=人3400錢 將領(lǐng)撫恤金=人10~60萬錢 七、關(guān)于食量 司馬懿聽說豬葛亮一天數(shù)升米,還從早忙到晚,事必躬親,就斷定諸葛病了,活不長了。升是個啥概念?通常指兩道三升,約相當(dāng)于08斤到12斤之間。也就是說,諸葛亮病重時每天吃一斤左右的大米。 《漢書食貨志》說一人每月1石半,五人每年90石。這里的石要按容量單位算,即每石40斤,那么一人一月吃15x4060斤,也是一天兩斤米。 那么,諸葛亮每天一斤米,就是只有正常人的一半,健康肯定有問題。難怪司馬懿由此斷定諸葛亮活不長了。 20世紀(jì)30年代中國糧食消費(fèi)量的數(shù)據(jù)顯示每個成年男子每日的糧食消費(fèi)量低至1340卡、高達(dá)5357卡(以每公斤產(chǎn)熱量3400卡計算約合糧食0394公斤和1576公斤),災(zāi)年大幅度節(jié)食,豐年則盡可能飽食。各地農(nóng)民“常時食糧,亦僅足維持最低限度之生存而已”,免不了“糠菜半年糧”的命運(yùn)。災(zāi)后的11月份,災(zāi)民食糧更較常時“減少三分之一”。 另外,水災(zāi)也好,旱災(zāi)也罷,抑或其他自然災(zāi)害,固然每每造成稻麥雜糧等減產(chǎn)或絕收,卻往往促進(jìn)了能夠適應(yīng)此類變化了的氣候、生態(tài)條件的野生動植物的生長和繁殖,從而為大災(zāi)重壓下的農(nóng)民留下了一片可回旋的余地。清宣統(tǒng)二年石印的《湖南鄉(xiāng)土地理參考書》對兩湖湖區(qū)水災(zāi)和漁業(yè)的關(guān)系曾有過這樣的的總結(jié)“濱湖水溢稼敗,而魚蝦聚焉;若水旱不侵,年谷順成,則魚稀至”(注轉(zhuǎn)引自梅莉、張國雄等《兩湖平原開發(fā)探源》,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03頁。)。因此大水災(zāi)之后,農(nóng)民“或采茭、蘆、菱、藕以謀生”,“或收魚、蝦、鱉、介以給食”。 諸如此類,環(huán)境變遷、利害轉(zhuǎn)化,使大量人口得以延續(xù)生存。 或許,漢時的流民之所以“流”,就是為了就食于野,逐食而“流”吧。另外,漢時虎多成患,就食于野也是蠻有危險的。野食盡,人相食在所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