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10)
顧鼎臣撰寫的《代工部題覆筑理城垣疏》全文如下:“按官勘議處。思欲保障地方,以為公私經(jīng)久之計。會題前來,又稱人民樂于聽從,趨事相應(yīng)。依擬合候命下本部移咨巡撫右副御史歐陽澤及咨都察院轉(zhuǎn)行巡按監(jiān)察御史陳蕙,各照原議事理,將該用銀兩于該縣丁田內(nèi)查數(shù)均派。倘再不敷,仍行該府陸續(xù)處給,買辦物料,雇集丁夫。 選委賢能官員,專一管理,務(wù)使費少功多,一勞永逸,勿得遷延糜費,貽累地方。責有所歸,中間未盡事宜,仍聽撫按官臨時計處。工完之日,各令造冊,奏繳青冊,送部查考。其他州縣城垣,相應(yīng)修筑,亦聽議擬。斟酌緩急,次第舉行。緣系筑造城垣,保安地方。及圣旨:該部知道。事理未敢擅便,謹題請旨?!?/br> 巡撫歐陽澤敬佩道:“閣老的筑城計劃高瞻遠矚,規(guī)模宏大,可以造福沿江沿海百姓,免遭倭寇侵襲,我們地方官員非常支持。但是真正要付諸實施,恐怕很難得到中央和地方的支持?!?/br> 顧鼎臣說:“來自中央政府的阻力,我可以在圣上召見微臣時,加以申述其中的戰(zhàn)略考量,取得圣上支持。至于工部的工作,由我出面協(xié)調(diào),你們上疏工部的奏本,也由我來代擬。來自地方上的阻力,還得有勞巡撫、巡按大臣鼎力協(xié)助?!?/br> 巡按陳蕙說:“地方上的阻力主要是官紳士民并不重視筑城之事,而且筑城后,加強了城市管理,會損害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江南地區(qū)由于土地兼并嚴重,城內(nèi)城外已經(jīng)連成一片,筑城后將城內(nèi)城外隔離,并加以嚴格管理,給地主帶來不便;而有些jian商壟斷了各河道口,將之視作自己的私業(yè),筑城會損害其既得利益; 至于貪官污吏及逋負欠稅者,可以利用河道巧妙挪用隱藏,筑城后將杜絕此道;豪強也是利用無城墻,管理混亂之機,從中混水摸魚,獲取漁人之利。 凡此種種弊端,我想只要我們地方加強管理,這些不法地主、商人、貪官和豪強也就無從逃遁。最頭痛的事還是筑城經(jīng)費來源,要是平均攤派在丁戶頭上,會增加平民百姓負擔,引起百姓不滿?!?/br> 顧鼎臣將江南官庫存銀透露給歐陽澤和陳蕙,根據(jù)他的計算,江南各州縣財力充足,可以用開源節(jié)流的方法,把節(jié)省下來的公帑用于筑城,而且對各種贓款的折現(xiàn),也可以用于補充筑城費用,所以完全不用取諸于民,只要取諸郡邑公帑的積余款項就可以足夠筑城開支。 顧鼎臣為昆山首先筑城承受了來自中央和地方的巨大壓力,傾注了大量心血。工部在工程材料、和用已經(jīng)辦妥,計劃規(guī)劃已經(jīng)完成的情況下,仍以中央大工未完,地方所有工程不能開工為借口,對昆山筑城遷延未決。 顧鼎臣心急如焚,費盡心機,一方面不停地寫信給主持修城的歐陽澤和陳蕙,囑咐他們上奏工部的內(nèi)容如何擬定,一方面又利用皇上召見的機會,加大皇上對鹽匪、海盜和倭寇之患嚴峻形勢的認識,以取得圣上的支持。 他在給兩位主持筑城的官員歐陽澤和陳蕙的信中說:“近日蒙召時,常備述鹽匪、海盜和倭患縱橫之狀,以聞于天聽矣。” 在昆山筑城籌備期間,顧鼎臣對來自中央的阻力,盡量利用皇上召見機會進行化解,對來自地方的阻力,只能無奈地通過信函,督促主事的歐陽澤和陳蕙二大官員加以解決。 以顧鼎臣的資歷、地位,他不惜用謙卑語氣央求他們,以期盡快促成筑城之事付諸實施。俗話說,投之以桃,報之以李,在顧鼎臣赤子之心的感召下,歐陽澤和陳蕙都是盡責盡力地去完成筑城籌備任務(w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