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43. 蛇之詐(1)
人與妖簽訂契約的事情可以追溯到上古時期,自愿的有,強迫的也有,有時候是人類法師乘著妖怪還為成長起來強行簽約,有時候是妖為了報恩自動送上門,也有妖怪為了保住自己一命拿人擋煞的例子……正常來說,妖與人之間的契約主要包括了三種—— 第一種是最普通的契約,即在人類呼喚妖的名字的死后,妖要及時趕到人的身邊去,契約執(zhí)行的條件是鎮(zhèn)妖石,鎮(zhèn)妖石鎮(zhèn)住妖怪,而人在石頭上滴了血,就算是契約簽訂成功,但是有些賤兮兮的妖怪,比如玉藻前,會在契約簽訂之后直接將人類的記憶刪除,或者干脆不提醒那人要把石頭帶上,要知道,只要鎮(zhèn)妖石在身邊的時候,妖怪才能在千里之外聽到人的聲音。 第二種就是比較高級一點的契約了,也是古時候人類法師最經(jīng)常強迫那些弱小的妖怪執(zhí)行的契約,只要人類法師把自己的血融進妖怪的魂魄中,這樣妖怪就必須緊緊地跟在人類法師身邊,從此只能依靠人類法師存活。就因為這些不上道的人類法師的存在,引起群妖震怒,當時有一只貓又不知道怎么做的,直接把人間與餓鬼道的門打開,害得那地方的生靈全部為餓鬼吞噬,直接導致餓鬼的壯大,若不是青龍、白虎等四方大神下凡,人間恐怕早就成為了煉獄。那只做錯事的貓又現(xiàn)在被鎮(zhèn)壓在洱洲市的湖底,那湖正是在賴彌生所讀的那所學校內(nèi)。為了防止再一次發(fā)生這種事情,仙界將這種契約視為禁忌,專門成立了特工局,那個時候,特工局還不收妖怪做特工,自然也不收人類。 第三種便是最高級的契約了。血契,人與妖都取一滴自己的心頭血,融進對方的魂魄當中,從此共享生命、共享傷害,這中契約必須是雙方自愿的,也存在著契約簽訂失敗,人直接去世的情況。 和賴彌生的合同已經(jīng)簽訂下來了,說好的導師是玉藻前,佘翼這么做,最主要的就是想要要挾玉藻前。玉藻前和賴彌生簽訂契約在前,即便是他再怎么討厭賴彌生,都沒有辦法殺了賴彌生,而且在賴彌生提出要求的矢耦,玉藻前還必須盡量滿足,在佘翼看來,只要拿住了賴彌生,玉藻前基本上就跑不了了,只是現(xiàn)在有一個最大的難題擺在佘翼的面前,那就是,鎮(zhèn)妖石早在十五年前、在玉藻前逃脫智郁山的時候,被玉藻前帶走了,誰也不知道玉藻前那只死狐貍把石頭藏在了什么地方,如果沒有石頭在的話,那契約也算不了什么了。 佘翼癱在沙發(fā)上想著玉藻前到底會把鎮(zhèn)妖石藏在什么地方,首先是狐貍洞,據(jù)說玉藻前的姑姑是妲己,所以狐貍洞應該和妲己是同一個,但那個狐貍洞早就在不知道是幾百年前的時候隨著山崩消失得一干二凈了,在到后來,玉藻前隨著鑒真東渡日本,愛上藤原泰子,為她要死要活的,佘翼至今都沒想明白那只高傲的死狐貍到底是怎么喜歡上藤原泰子的,反正從那個時候開始,玉藻前就沒有給自己找過哪怕是一個狐貍洞…… 鎮(zhèn)妖石究竟在哪里,這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