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書迷正在閱讀:仙尊她寵了一個黑心蓮、糙漢娶夫記、發(fā)光體、大力出奇跡、禁止恐A、逆襲死亡航線[重生]、大眾情人(你來時星河閃耀)、穿成民國大佬的小嬌妻、繡花刀(錦衣衛(wèi))、穿成人魚后被分配了老攻
大爺想走留不住,余尾給他轉(zhuǎn)了今晚的酬勞,抬頭囑咐:“雨下不小,門口有傘。” 吳也站門口的時候下得正猛,雨水不要錢似的成片撲來,感覺像是誰從樓上潑了一盆水下來。他順手從門口傘架上抽了一把,撐開一看是粉色。 老余審美是夠sao的。 想當(dāng)然跟16號斜對臉,隔一條街,從正門直接穿過去會遇上熟人,吳也便繞了個彎,走小巷子去后門。 黑漆漆的小巷分得一點幽暗余光,被雨水氤氳在坑洼積水處,透亮而朦朧,人字拖蹚過,散開又重聚。 腦海里零散的旋律在雨打的節(jié)奏中逐漸成型,悠閑的腳步漸行加快,待到16號后門又倏然而止,吳也看著后門出來的人。 “是小金啊,剛演出完?” “也,也哥?”小金看見他挺意外,他看了看身后,壓著聲兒問:“你,你回來是拿東西嗎?” “嗯,看看狼叔,改天聊,我先走了?!眳且仓狸愐足懸鰜?,不想多聊,轉(zhuǎn)身要走,卻被小金拽住胳膊,他挑眉:“有事?” “不是,也哥你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不然你上學(xué)也沒必要離隊啊?”小金離開屋檐,雨水兜頭澆來,“自從你走了銘哥心情就沒好過,剛在臺上還跟粉絲吵了……誒,你手怎么了?” 吳也換了手撐傘,把受傷那只插兜里,“沒事。” 小金是樂隊鼓手,剛十八歲一小孩,性格卻比隊里兩個哥穩(wěn),吳也經(jīng)常跟陳易銘產(chǎn)生分歧,三天兩頭吵,都是他在中間調(diào)劑。身上的傷是陳易銘打的,打都打了,沒必要再告訴前隊友。 “我走了小金?!眳且矂傄惶_,后門里出來倆人。 “怎么,見我躲啊?!标愐足憮е桓邆€兒姑娘出來,見了吳也,把姑娘推開,兜里掏根煙點了,煙霧雨霧里瞅著他,“也對,上了C音的人到底不一樣,跟咱們這些泥里爬起來的并不成道,得躲著,免得再沾一身臟。” “銘哥!也哥是不是你打的?”小金看陳易銘那樣就猜到了,知道吳也沒還手,心里又心疼又生氣,“你怎么能……你有話好好說不行嗎,都是兄弟,你干嘛呀!” 這倆人針尖對麥芒,明明都沒有惡意,也不知道為什么老是這樣,現(xiàn)在更牛逼了,居然還動刀了!小金也不知道怎么辦了,只好先拉走陳易銘暫時叫倆人分開,可陳易銘動也不動,全身都肌rou都繃著,死死盯著吳也,像是有什么深仇大怨似的。 “我還他媽就打了!”陳易銘夾著煙的手指著吳也,“他也知道大家是兄弟?說好的一起玩搖滾追理想拼前途,他先斬后奏賣民謠賣流行歌就算了,還他媽居然說走就走?看不上我們賺這仨瓜倆棗了是吧,找到大金主了是吧,進(jìn)了高等音樂學(xué)府著急擺脫我們這些不入流的兄弟了吧他!” 吳也側(cè)臉,眼皮遮住大半眼球,看向?qū)Ψ接窒駴]看,無所謂地扯著嘴角,“隨便吧,我走了小金?!?/br> “cao|你大爺吳也!”陳易銘捏彎了煙,煙頭掐滅在手心,他一腳踢翻了門邊的一輛破自行車,作勢要上前揍人。 “銘哥你干嘛啊,有話好好說……銘哥!”小金死活沒把人拽住,反被他推了個屁股蹲兒,他回頭看看桿兒似的杵著看熱鬧的女孩,氣得想罵街。 陳易銘炮仗一樣炸到吳也跟前,掄拳就朝對方臉上招呼,吳也沒躲,這一拳裹著十二分的怒氣,砸臉上活像挨了一錘,牙床都要歪了。 吳也舌尖抵著腮幫子,撿起飄到墻邊的小粉傘,比劃了一根手指,“最后一次?!?/br> “呵,”陳易銘胸腔激烈起伏著,他擼掉身上濕透的T恤砸在地上,“清賬了是吧,以后再見是路人了是吧!老子拿你當(dāng)兄弟,你他媽耍我呢你!” 吳也掛念著腦子里的旋律,不想跟個炮仗糾纏,他撿起地上的T恤遞給陳易銘,“你冷靜了再找我說話?!?/br> 陳易銘沒接,迎面又是一拳招呼到吳也臉上,吳也屈肘擋開,一腳踹在對方膝蓋上,撿起地上的T恤扔給他,“我沒功夫耍你,再說一次,冷靜了再跟我說話?!?/br> 雨水澆透的T恤蓋在陳易銘身上,他半跪在地?zé)o聲笑著,布滿紅血絲的眼睛盯著雨霧中的背影,半晌,他抬起胳膊,狠狠抹掉臉上混雜著眼淚的雨水。 粉巷16號是棟三層小樓,頂層另外有道直達(dá)樓梯,不需要走前后門,吳也上樓擰開樂器室的門,收了傘立在門邊。 “哎哎哎,別放那,我見不得這顏色。”朗朔手指著門口的小粉傘,一臉牙疼樣,“趕緊給我扔了,折壽?!?/br> 吳也隨手把門關(guān)上,才不管他折不折壽,“這顏色有助你找對象,得多看?!?/br> “我去!” 朗朔江湖人稱狼叔,16號躲在幕后的老板,不過雖然叫叔,年紀(jì)卻不大,才三十五,全靠嘴上那一圈四四方方的胡子充輩。狼叔不常去酒吧,因為明星是非多,他十年前出道,紅極一時,現(xiàn)在雖然是有那么點過氣,但畢竟還有點氣,貿(mào)然出現(xiàn)在公共場所很容易擾亂社會治安,于是只能貓在三樓樂器室里搞創(chuàng)作。 狼叔在搖滾圈里是可以封神的存在,帶出了不少玩搖滾的后輩。吳也認(rèn)識他算是機緣巧合,三年前他在一琴行打工,偶遇朗朔來挑吉他,一番接觸下來朗朔覺得吳也挺對他脾氣,于是就把他帶去了潮汐村。 潮汐村在市郊離群索居,聚集了一幫玩音樂的熱血青年,吳也就是在那里認(rèn)識了陳易銘跟小金,三人組了個樂隊,靠接一些小型演出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