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仁宗皇帝本紀(jì)[歷史]_分節(jié)閱讀_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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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姓包名拯,是個御史,膽大包天,以筆為刀,參倒了一個相爺。 歐陽春說,此人要被派去江南做一件極其危險的事情,寇相爺想要找人保他,我跟相爺舉薦了你。 歐陽春說,你敢不敢來。 有什么不敢的,展昭就來了。 展昭到東京時,包拯還沒離京。展昭就蹲在他家房梁上,看他和那個傻頭傻腦的包興一起收拾行李。 好歹也是個官了,居然還這么窮酸,包袱里居然連十兩銀子都沒有。下?lián)P州用的船,居然還是和人借錢雇的。 和誰借的錢?當(dāng)然是范仲淹。然而范仲淹手里也沒錢,所以這錢是范仲淹和一個姓劉的公公借的。 那劉公公也摳摳嗖嗖的,你說你一個皇帝面前的大太監(jiān),和誰裝窮呢,非說什么皇帝家也沒有余糧啊,磨來磨去,就借了五十兩。 搞得包拯就雇了一艘打漁的船,展昭之前藏身的那個船艙一股魚腥味。 直到現(xiàn)在他午夜夢回都夢見自己是一只貓。 跟著包拯的時間越長,展昭就越覺得他有意思。 有意思到他都不想再自由自在地行走江湖了。 歐陽春說的沒錯,江湖人終究要有個歸宿。 如果我手中的劍能夠守護(hù)什么的話,我希望它能守護(hù)一片青天。 展昭拿胳膊肘捅了捅包拯。 “喂,”他問:“你一個月俸祿多少錢?” 包拯疑惑地看著他。 “養(yǎng)不養(yǎng)得起一個護(hù)衛(wèi)啊?” 第30章難得一遇的良配啊!…… 包拯當(dāng)然養(yǎng)不起護(hù)衛(wèi),包拯差點(diǎn)連自己都養(yǎng)不起了。 他一個人的俸祿,要在東京租一所宅子住,還要供自己和包興兩人的衣食住行。 京里和皇宮官署離得近的宅子都貴,他租不起,租的是靠著城郊的屋子。離官署遠(yuǎn),通勤就不方便,就得有個代步工具。 他養(yǎng)不起馬,更供不起馬車,只得以兩貫錢的巨款從隔壁磨豆腐的老伯手中購入一頭精神飽滿的倔驢,該驢每日的飼料是老伯磨完豆腐剩下的豆渣,一文錢一斗。 饒是這般節(jié)儉,日子依舊過的緊巴巴的。 包拯的家庭關(guān)系比較復(fù)雜,他娘快五十多歲的時候生了他,他爹擔(dān)心他娘高齡生產(chǎn)出意外,對他這個老來子十分的不待見。好容易生出來了,他爹又擔(dān)心他娘老胳膊老腿的帶孩子不得累壞了,就讓包拯他二哥把包拯拎山里扔了,騙他娘說包拯生下來就死了。 碰巧被包拯他大哥看見了,他大哥回家就把這事兒跟他大嫂說了。大嫂一聽這還了得,趕緊讓他大哥把孩子撿回來。 按理說這么一個光溜溜的嬰兒扔到山里,不出五分鐘就得被野獸啃得骨頭渣子都不剩。 但包拯不是普通嬰兒,他是文曲星君轉(zhuǎn)世,普通野獸哪敢啃他啊,就讓他活到了大哥來救人的時候。 大哥把他帶回了家,恰好大嫂這時候也生產(chǎn)了,于是大嫂就將包拯假充自己的兒子撫養(yǎng),把自己的親生兒子送到鄰居家里去了。 這個被送到鄰居家的倒霉孩子,就是包拯的侄兒,后來大名鼎鼎的包勉了,被包拯大義滅親的那個包勉。 直到七歲時,包拯才和自己的親生父母相認(rèn)。 作為七俠五義里的兩大靈魂人物,包拯和宋仁宗的身世遙相呼應(yīng),又互相成全。 包拯是下凡輔佐宋仁宗的文曲星君,又一力促成宋仁宗母子相認(rèn)。 宋仁宗給了包拯一個封建帝王所能給的所有的信任,如果沒有宋仁宗這個仁慈寬厚的帝王存在的話,包青天的傳奇也就不會流傳千年了。 遙想李唐王朝,唐太宗李世民身邊也有一個直言敢諫的魏征,可是后世提起魏征的時候,想到的是什么呢?是李世民的以人為鑒,是李世民的不計前嫌,魏征本人則像是李世民的影子一樣,是貞觀之治的花團(tuán)錦簇中頗為亮眼的一朵。 而包拯,是包青天,他自己就是傳奇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