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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國務總理一職由誰來擔任,并非袁世凱或某一黨派可以自行決定,更非趙秉鈞個人可決定。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趙秉鈞是為了保住自己國務總理的位子而主謀殺害了宋教仁,似乎只要宋教仁死了,國務總理的位子就非他莫屬,這實在是很幼稚的邏輯。且不論當時臨時政府即將結束,趙秉鈞本來就將卸任,也不論袁世凱心目中正式政府總理人選并非趙秉鈞,就算不存在以上因素,總理一職豈能由趙自行決定?觀民國建立未久而各黨激烈角逐,政見紛歧,以致內閣屢倒,便可明白此中道理。即以1912年9月內閣更替為例,當時袁世凱和黃興商定的總理人選本為前清時曾任廣西巡撫、后又加入國民黨的沈秉堃,只是由于黃興未能與其他國民黨主要人物協商一致,這才使黃氏與總統接頭之第一著即歸無效,而趙內閣因之發(fā)生。[196]宋教仁就是當時反對沈秉堃的人之一,他在國民黨理事、干事會上提議道:沈之不能勝任總理,國人皆知。如果沈為總理,則國民黨無價值矣。與其推沈,不如與趙秉鈞,因趙亦掛名同盟會也。眾以宋教仁所言為然,于是決議認趙為總理。[197]可知,趙秉鈞本來就是以替補人選出任總理的,故趙曾對人說:我算不了什么,不過因為缺少一件東西,故用我這個竹竿子撐撐,我固決非國之棟梁也。[198]而當刺宋案發(fā)生,趙受到懷疑后,他又在袁世凱前抱怨:我不愿為總理,實以總統委托,不敢放棄國民責任。[199]趙秉鈞在清末民初政壇起起伏伏,應該說對于政壇斗爭的復雜性有清醒的認識,豈能自以為殺了宋教仁,總理一職便如探囊取物?何況從國民黨方面看,一直存在黃內閣和宋內閣兩種不同主張,[200]從未做出過由宋組閣的決定,趙秉鈞如何能將其確定為暗殺對象? 總之,趙秉鈞作為一個即將卸任的、對正式政府總理并無覬覦之心的臨時政府總理,絕不可能為了一個無望獲得的正式政府總理位子而去殺害與自己關系密切,并且未必就將代表國民黨組閣的宋教仁。退一步論,假設趙秉鈞如百年來多數人所以為的那樣,為長保其權位而主謀殺害了宋教仁,那么試想一下結果,必然只有兩種。一是刺宋成功而事不暴露。在這種情況下,刺宋雖成疑案,但人必懷疑趙為主謀,趙豈能保證仍為總理。二是刺宋雖成功而事情暴露。在這種情況下,趙必被追究責任或受攻擊,總理一職更不可能獲得。故趙若真欲保其總理位置,小心謹慎應對各方對其最為有利,刺宋則對其最為不利,實屬不智行為,趙久歷官場風濤,豈能不知。 正因為趙秉鈞對于洪欲殺宋全然不知,因此在獲知宋被刺消息后極感意外。國務院秘書長張國淦曾記述趙獲知消息時的第一反應道: 民國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國務院正開國務會議國會選舉事務局長顧鰲突進會議室,向趙總理報告前門車站得上海來電,宋教仁昨晚在滬車站被人槍擊,傷重,恐難救云云。(宋之被刺,北京得信以車站電報為最早。)總理大驚變色,當即離座,環(huán)繞會議長桌數次,自言自語:人若說我打死宋教仁,豈不是我賣友,那能算人?各總長相顧,均未發(fā)言。少頃,府中電請總理,總理即倉皇去府。[201] 趙秉鈞既未參與謀劃殺宋,何以在獲悉宋被刺后,第一反應是擔憂人若說我打死宋教仁云云?原因就在他曾被卷入應、洪構陷孫黃宋計劃,而該計劃一直沒有結果,因此,趙很自然會想到是洪、應在構陷計劃失敗的情況下對宋下了毒手。而洪是自己的秘書,洪、應所用應密電本又為他所送。如此一來,趙便擔心自己會遭受牽連,以致不由自主流露了出來。 然而,趙秉鈞畢竟沒有參與謀殺,因此他很快便冷靜下來。當參議院議長吳景濂去見他時,趙神色自若,并述伊與宋交情甚厚,宋出京時,伊尚贈川資三萬元,今遭此變,殊深惋惜。[202]而當譚人鳳問他:鈍初被刺事,外間議論,君聞之乎?趙亦坦然應之曰:外間議論,我不與辯,久后自當水落石出也。請先生靜待,勿惑浮言。[203]當然,趙本人并沒有靜待水落石出,而是采取了堅決要求辭職,赴滬與兇手對質的策略,以求自證清白。而當傳言越來越兇,特別是應宅所獲證據公布之后,趙也不得不自辯,這便有了勘電的發(fā)表。只是辭職也好,發(fā)表勘電也罷,趙并不能自行做主,其背后皆有袁在發(fā)揮作用,因此,世人對趙之誤解也就無由解開。 * * * [1]《第二十九件 洪述祖寄應夔丞信二紙》(1913年2月4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24頁。 [2]血兒:《駁趙秉鈞之通電鐵證如山尚可掩飾耶》(二續(xù)),《民立報》1913年5月4日,第2頁。 [3]《致武昌黎副總統各省都督民政長電》(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學歷史學系藏,第174函。 [4]《第三十五件 洪述祖寄應夔丞信三紙》(1913年2月22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27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