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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改過自新的小偷那當然是好的,因為小偷再犯率很高,所以警局也會安排下回訪。三人聊了會兒家長里短,崔叔也不抗拒,邊給客人修自行車邊和這兩個姑娘聊天。 幾分鐘后正式話題才到,翁含嬌問崔叔:“馮同福現在還是和你住一起嗎?” “住一起,這里房租那么貴,他哪兒住得起?”早在第一次被逮,去派出所領人的就是崔叔,他們之間的師徒關系也不是什么秘密?!霸趺??他犯大事了?我可早勸他不要去偷了,有事別賴我,我也不給他賠錢。” 穆潔說:“沒有叔,我們就是關心他,才剛成年,咱引導引導爭取讓他走上正路?!?/br> 翁含嬌也附和:“對對對,你說他這個年紀也就是個小男孩,我們不能放著不管嘛?!?/br> 崔叔笑了,黑臉一皺露出口黃牙:“說什么,你們啥年紀?我看你們也是小女孩?!?/br> “不小,我都二十七了,再幾年奔三了!” “二十七不大,晚婚晚育,優(yōu)生優(yōu)育!你看同福怎么樣,就是小點……” 翁含嬌無奈了:“叔,別鬧了,快點說正事了,他怎么就干上小偷了,沒別的路走?” “能有什么路?他剛來B市那是幾幾年,十幾,十五六吧,誰敢收童工。那我也沒多有錢,不能養(yǎng)著他,可不就教他門手藝唄?!?/br> 穆潔說:“那還是賴您啊,您當初教他修自行車多好,就能給我們減少點工作量?!?/br> 崔叔瞪大眼睛,狠狠扭了下正在修的車輪:“我那時候也得會修自行車??!” 聽崔叔講他是三年前在垃圾站撿到馮同福的,這小孩又黑又瘦,身上衣服都是破的,整張臉上臟的也就能看見眼睛,正在翻垃圾桶。崔叔正好剛得手,看這小孩可憐就給他買了吃的,結果馮同福就賴上他了。老崔家也不是什么富貴人家,養(yǎng)不起這正長身體的小男孩,只好教他偷東西。 問馮同福哪兒來的,他說從S省一個山村來的,遇見崔叔前已經流浪了倆月,身上錢都花光了。 來B市干什么?他說找家,他就是記得他家是這里的。 “你說他認為自己是被拐賣的是嗎?”翁含嬌嚴肅起來,她沒想到還牽扯到這方面,趕緊仔細問,“他對家人有印象嗎?” 崔叔說:“有,但是不多,他記得自己有個哥哥,但是他走丟的時候太小,應該就三四歲。自己原名也記不得了,只知道是B市的,還是這個區(qū)附近?!?/br> 走失的年齡相符……小翁皺眉:“可是年齡對不上……他才十八……” 穆潔一聽:“你不會猜他是鄭南與他弟吧?哪有這么巧,我看他們一點也不像。” “那也是一條線索嘛,”她托著下巴想,被拐兒童的年齡是存在造假可能性的,鄭南與說他家最早沒搬家時是住B市,弟弟走失后才搬走的,不一定是這個區(qū),但這么多年馮同福記錯了也不一定?!熬退悴皇撬?,萬一是同一個拐賣人呢?” 穆潔一看她這樣子,知道她是又要多管閑事了,于是從口袋里拿張便簽紙,寫了串電話:“炮叔,你跟那小孩說一聲,這是我倆電話,讓他記得打,我們幫他找……他怎么不早來報警嘛!” 崔叔滿是機油的手在臟圍裙上蹭蹭,才接過那張紙:“那不就找抓呢嗎,是個賊誰往衙門跑啊。他現在十八了,你們給他找找工作唄?!?/br> “不能這么想,不犯錯誰抓他??!”翁含嬌又長腿一邁,跨上自行車,“人民群眾這個意識還要提高啊,有困難得找警察!” 作者有話說: 微博發(fā)了個抽獎,一些零食。知道有些朋友為了支持emo的我總發(fā)很多條評論,十分感謝,希望我能堅持寫完~ 第33章 麗華書店是每天都開門的,不過是店員調休。這周末還是鄭南與,小老板周末要多睡會兒,大概要十一點才肯來,只是為了不錯過和朋友吃午飯。 常在店員常把快遞地址填書店,所以今天上午陳駿在這片有單。車停到門口,撞見鄭南與拿著手機出來。鄭南與向他點頭,他沒理,打開手機掃碼確認快遞。他裝作不在意實際上又豎起一邊耳朵聽鄭南與打電話。 鄭南與是接到了局里支書的電話,他心情忐忑,也不知來的消息是好是壞。八成是壞消息吧,和母親通電話后他有了心理準備。 “小鄭,你停職時間也過了,其實可以來上班了……”李支書說的似乎是好事,但他聲音聽不出恭喜,反而有些猶豫,“不過,這個工作方向上可能會有點調動。” “您說,怎么調動?” “嗯,是這樣,你先聽我說,有關于你之前所在的組,之前不是有調過幾個外省的年輕人嗎……這次任務都完成的很出色,上頭的意思也是希望他們留下來多鍛煉鍛煉。但是由于規(guī)定,組織在人數上必須是精簡的,所以……” 陳駿就看著鄭南與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這人少有不笑的時候,一冷下來就是生人勿進,微皺著眉,嘴角向下。應該是在聽什么不好的消息,他看見鄭南與點頭說“嗯”“理解”“知道”,更好奇電話內容了??爝f送完,他便干脆湊過去聽。 鄭南與全神貫注在手機上,沒有注意到陳駿。 “……你看你是怎么想的呢?” 鄭南與問:“所以是只有后勤這一個選擇嗎?我還是更傾向在一線工作,不在組里,其他地方也沒有位置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