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鄉(xiāng)遇故人
在上海市內(nèi)逛了一圈,上海周邊大家都說不好玩,但是市內(nèi)有趣的地方可真不少,她走走停停,心里挺開心的。 雖然還是有憋悶的感覺,她在想是不是因為上海人太多,建筑物太密集,不能像在云南時那樣,處處與大自然親近。 想再多都沒用,中午是她選的吃飯的地方,是一家私房菜館,價格不算高,豆花魚看起來就特別好吃,他們點了叁個菜,吃得非常開心。 下午又去逛了博物館,還有一個特別大的書店,林信書雖然名字里有個書字,但是她和書緣分卻一般。她讀書一般,平時也不是多喜歡看書,讀大學也只是為了以后能找到體面的工作,她從來對書沒有太大的興趣。 這名字她雖然叫了十幾年,可本來也不是她的。聽林含璋的父母說過,當時他們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女,就準備了兩個名字,含章信書。男孩叫含章,女孩叫信書,一切都設想得極為美好。等林含璋出生,所有人都大喜過望,覺得含章的章配不上他們的孫子,就把章改成璋,文章變作美玉。 寓意倒也不是不好,只不過還有一個成語,一個更加有名的成語,含璋弄瓦。 等她被收養(yǎng),他們懶得想名字,信書這個現(xiàn)成的名字就被拿來給了她,她也說不上來合不合適,人家給了,她就收著。 她原本的名字,她都快忘了,她本來活得就和一根草一樣,草有沒有名字,什么名字,根本不重要。 晚上他們決定去吃必勝客,很久沒吃快餐,他們又走了太久,有點餓了,只想找個地方趕緊吃上飯,沒有比快餐更好的選擇了。 必勝客的裝修非常簡約,一層半人高的木板將一間大堂隔開,他們選了比較靠里隱蔽的位置。弟弟不喜歡被人看,坐到里面之后能看到他的人就不多了,除非是盯著這個角落看。不過快餐店人來人往,又有好多人帶著孩子來吃飯,根本沒有人注意到他們。 林信書選了好一會,菜單真是琳瑯滿目,每一種看著都好吃,她挑來挑去,最后也沒下定決心,問弟弟想吃什么,他又不說話,意思是讓她自己選。 好不容易選定,掃碼下單,沒等多久,服務員就給他們端上來,她發(fā)現(xiàn)弟弟好像愛吃鳳尾蝦,又專門跑到柜臺,多點了一份。 回去的時候,她發(fā)現(xiàn)了一個熟人,趙耀,他和五個人占了店里最大的桌子,正好在店鋪中心,想看不到都不可能,她趕忙溜到一旁,靠墻走,就怕被他發(fā)現(xiàn)。 本不想多生事,但是趙耀旁邊那個青年男性,和趙耀體型差不多,比他高一點,她越看越眼熟,總覺得自己在哪里見過他。等坐到位置上,還是沒想起來,可她又覺得這人就在她腦子里,離想起一步之遙,總是忍不住勾頭去看。 另外四個人,兩男兩女,應該是兩對中年夫妻,他們可能是趙耀和那個她眼熟的人的父母。這四人一直低著頭點餐,她看了好久,越看越眼熟。 他們抬頭,她驚得直接站了起來,差點叫出來! 那些是她最熟悉的眉眼,是她這輩子都不可能忘掉的人! 她每天照鏡子都能在鏡子里映出的五官細節(jié)中厭惡地發(fā)現(xiàn)他們的影子,想忘都忘不掉。 他們老了胖了白了,不復她記憶中的枯黃干瘦,他們皺著眉頭指著菜單,可能是嫌棄太貴,趙耀和他旁邊比他大的年輕男人一臉不耐煩,他們站起來想走人,被兒子們低吼一聲,又乖乖坐下,嘴里嘟嘟囔囔,抱怨不休。 有多少年沒見面了,十五年了吧?她恨之入骨,與她血脈相連的至親,她想起來就會怨恨,恨得想殺掉的對象,竟然相見不相識,非要抬起來頭來,她盯著看很久,才能肯定他們是誰。 那是她的父親,她的母親,她的弟弟,她的大姑,她的姑父,還有暴打她,幾乎把她打死的表哥。 這些人能認出來她嗎?她十歲離開他們,臉上的輪廓早已定型,她只是長大了,而不是長變了。她高了白了,她的氣質(zhì)毫無變化,唯一變的就是她臉上笑容多了,仍舊是討好人的,虛弱的笑臉。 更讓她感覺毛骨悚然又荒謬的是,趙耀這個垃圾,這個她處處看不起的貨色,竟然是她的親弟弟!她和他,居然有相同的骨血! 這簡直是個恐怖片! 除了兩個丑陋的年輕男人,四個中年人打扮依舊樸素簡陋。穿的衣服是新的,質(zhì)感不好,顏色也老氣。她的父親和姑父上身穿是立領格子polo衫,配上不成套的薄休閑褲,大腹便便,一看就知道這些年過得不錯。她的母親穿著梅紅色的花裙子,露出粗壯的小腿,腳上還有絲襪,配舊涼鞋。至于養(yǎng)了她好幾年的大姑,她穿的比她的弟妹好一點,一身米白色連衣裙,鞋子也白的,帶高跟。 他們應該比她離開的時候有錢了。因為他們的兒子們,腳上穿的鞋子是聯(lián)名款的名牌,每一雙都超過叁千元。他們的衣服上,大大的閃電logo非常明顯,甚至趙耀手上拿的還是最新的蘋果手機,應該是這幾天新?lián)Q的,他的表哥,也是同款不同色。兩個兒子的消費水準和富人沒差別,父母還停留在縣城的審美和消費水平,看到桌子上一桌披薩牛排心疼得不行。 他們點了不少東西,但是明顯不夠六個成年人吃的。兩個中年婦女先停下筷子,沒一會兩個中年人也不吃了,只有兩個沒心沒肺的年輕男人還大口大口餓死鬼一樣狼吞虎咽,完全沒發(fā)現(xiàn)他們的父母把好吃的都讓給了他們。 他們的頭發(fā)白了,臉上也有了不深不淺的皺紋,他們還是那么愛兒子,恨不得把心肝肺都掏給心愛的兒子。 他們應該比她走的時候有錢,否則不可能買得起房子,更不可能把兒子養(yǎng)得這般膘肥體壯,貪嘴好吃。他們怎么變有錢的?是拿了賣她的3000元后來就有錢了?還是說,擺脫掉他們嘴里的賠錢貨馬上財源滾滾? 回想起她和趙耀的接觸,她很早之前就知道趙耀和她是同鄉(xiāng)。他沒說自己是哪個村的,但是她對他說的縣城特別熟悉,因為她去過一次。她潛意識忽略了很多東西,比如趙耀的姓氏,之所以沒放在心上,是因為趙在河南是一個大姓,光他們村就有一半人姓趙,她原本以為是巧合,原來上天早就給過暗示…… 從沒想過她會和趙耀這人有任何關系,趙耀長得不像他父母,也不像舅舅姑姑們。他的長相自成一體,乍一看兇惡非常,五官肥大,組合在一起自帶一股猥瑣,再加上他是典型的圓柱形身材,像個水桶,哪怕她現(xiàn)在知道趙耀是她弟弟,仍舊無法從外貌上看出蛛絲馬跡。 她無端想起杜千尋不經(jīng)意間提過的一個理論:自小被分開的兄弟姐妹,他們互不知道,無法相認,但冥冥間卻會被吸引,會相愛。她當時覺得這個理論聽著新奇,沒想到竟和自己扯上了關系。 但是要是說趙耀被她吸引,那應該沒毛病,肥rou總是會引來蒼蠅,可要說趙耀愛她,殺了她她都不會承認。原因再簡單不過,趙耀對她單方面的追求完全沒有愛的成分,更沒有尊重。是那種男性自我感動式摳門戀愛,她只覺得麻煩惡心和害怕。 現(xiàn)在她不怕趙耀了,她覺得他可笑,太可笑了,杜千尋說過他來追求她無非是因為他在大學里求偶失敗,沒有一個女大學生能看上他,只能轉(zhuǎn)而追求他原本看不上的奶茶店小妹。 而他的追求居心不良,他打的算盤是自由戀愛,最好讓她先懷孕,生了孩子就能穩(wěn)住她了,那就至少省了二十萬的彩禮。哪怕她后來跑了,他們也不虧,至少有了孫輩。這些事不用杜千尋教,她自己也能在網(wǎng)上看到,不是什么新鮮事,她早就對這個癩蛤蟆一樣惡心她的男性洞若觀火了。 她的父母寧愿拋棄她,賣掉她,花費半生的金錢和精力就養(yǎng)大了這種貨色? 他憑什么?他很孝順嗎,連親爸媽餓著肚子都沒發(fā)現(xiàn)的兒子又和孝順有什么關系。他成績好嗎?連叁本都考不上,花幾十萬讀大專的人遠遠比不上她這個能考上還不錯的二本院校的女兒。他有教養(yǎng)嗎?在追求她的時候,每一句話,都叫她冒火,言辭毫無禮貌。他有很大的本領嗎?那更是沒有,否則不可能無所事事跟著他那群狐朋狗友混來混去,更不可能一個星期來sao擾她兩叁天。 那他憑什么?就憑他下半身帶了根男性生殖器?所以她的父母就愛他愛到骨子里,把女兒送走,把女兒賣掉都要嬌生慣養(yǎng)他們的兒子? 不是沒想過父母來找她,他們的距離那么近,不到100公里,一個半小時的車程,可他們從來沒有找過她,哪怕他們富了,富到能給兒子買昂貴的名牌運動鞋和五位數(shù)的手機,他們也從沒想過來找她。她好像根本就和他們沒關系,他們沒有這個女兒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