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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婦人姓丁,乃太原人氏,原是大同府白坪山上一家道觀的燒火婆子。玄策淡聲道:一個月前,她離開白坪山,前往肅州。恰巧那幾日丹朱縣主正在捉拿潛入肅州的韃靼細(xì)作,那幾名細(xì)作為了脫困便挾持了丁氏。貧僧出手救了她。丁氏很怕被人瞧見她的臉,一獲救便匆匆離開,不想第二日丁氏竟跑來求貧僧護(hù)她到上京。 可知她因何要來上京? 她要來打聽一樁發(fā)生在肅州的殺夫案,玄策抬眸望著顧長晉,經(jīng)手那案子的縣令顧大人也認(rèn)識。 顧長晉挑眉,你是說管大人? 他口中所說的管大人便是嘉佑一十八年與他一同告御狀的探花郎管少惟。提起管少惟,顧長晉便想起了前幾日宮人們津津樂道的一樁案子。 那案子大抵就是玄策說的殺夫案。 這案子的被告乃肅州一名妙齡女子陳梅,原告便是她名義上的丈夫錢大。錢大是當(dāng)?shù)爻隽嗣睦瞎夤鳎扇沼问趾瞄e不務(wù)正業(yè),陳梅的叔叔為了幾十兩銀子的彩禮,不顧陳梅的意愿,強(qiáng)行將陳梅許配給了錢大。 二人拜堂成親那日,陳梅拿剪子刺傷了錢大,之后便去了衙門自首。 正是他。這樁殺夫案,管縣令原是判陳氏與錢大的婚約無效,不能以殺夫罪定案。只這案子上呈到知府手中時,那知府卻以謀害親夫的罪名,改判陳梅斬首之刑。管縣令不服,將這案子呈交到刑部來。 顧長晉沉吟道:丁氏與這樁案子有何干系? 貧僧沒問。玄策眉眼淡漠道:丁氏與這樁案子有何干系,還得顧大人親自去查。貧僧與丁氏被黑衣人包圍時,丁氏似乎知曉這些人的身份,催促貧僧快走,說這些人不會殺她。 玄策沒走,但寡不敵眾,那群黑衣人到底是從他手里擄走了丁氏。 他們的目標(biāo)只是丁氏,人一到手便迅速撤退,玄策循著蹤跡一路追到上京來。 丁氏如今就在上京,玄策冰冷的眸子里迸出一絲殺意,貧僧掘地三尺,也會將她找出來。 玄策說到此,不知想到什么,忽又道:此間事了,貧僧便會離開大慈恩寺,前往大同。貧僧欠顧大人的那一諾,日后顧大人可來大同尋貧僧踐諾。 顧長晉眸色微動,聽玄策這意思,竟像是要徹底放下與梵青大師的恩怨,離開大慈恩寺。 玄策說罷這話,也不管顧長晉應(yīng)不應(yīng),兀自轉(zhuǎn)身離去。 容舒一直被顧長晉護(hù)在身后,他二人在密道里的對話,自是一字不落地入了她的耳。 聽見玄策說起肅州那殺夫案,她下意識便抿緊了唇,大抵是太過震驚,連自個兒的手被顧長晉緊緊攥著都不曾察覺。 玄策的身影一消失在密道,顧長晉便十分自然地牽起她的手往外走。 我們先出去。 不過一盞茶的功夫,二人又回到了院子。夜愈發(fā)深了,空氣中的水汽凝在頭頂?shù)臉淙~里,被風(fēng)一吹便啪嗒一下落在容舒的手腕。 手腕上的涼意終于令她覺察到異常,輕輕一掙,手便從他掌間掙脫。 顧長晉看了她一眼。 我興許知道丁娘子與那殺夫案有何干系。容舒抬起眼,清澈的眸子跟在泉水里浸過一般,管大人之所以會判陳梅與錢大的婚約無效,是因著陳梅的叔叔無權(quán)給陳梅定下婚事,依照大胤律令,唯父喪母亡者,陳梅的叔叔方能給她定親。 顧長晉道:你的意思是,丁娘子是陳梅的母親? 容舒頷首道:陳梅在戶籍上的確是雙親俱亡,但她堅(jiān)稱她的母親未死,還說她母親一直悄悄回來看她。是以,丁娘子很有可能就是陳梅的母親。 只是大人,這樁案子,不該發(fā)生在嘉佑二十一年。容舒定定望著顧長晉,面色凝重,這是嘉佑二十三年三月,你去了青州后才出現(xiàn)的案子。陳梅應(yīng)當(dāng)是在嘉佑二十二年的十月嫁給錢大并刺傷錢大入獄的,為何這樁案子會提前發(fā)生? 這世間的律法對女子尤為苛刻,只要是謀害親夫,不管丈夫有沒有死,受的是輕傷還是重傷,也不管妻子謀害丈夫有無苦衷,只要有謀害的行為,那官府便一定會判那妻子死刑。 這樁案子的關(guān)鍵便是陳梅與錢大的親事是不是有效,而要令這樁親事無效,那便要證明陳梅的母親尚在人世。 你懷疑有人想借著這個案子將陳梅的母親,也就是丁娘子逼出來? 容舒輕輕頷首:這只是我的猜測,前世我被送來四時苑之時,這案子已經(jīng)定讞,陳梅與錢大的婚約無效,陳梅最后是以傷人罪定的罪。 錢大未死,只要這樁親事無效,陳梅便沒有殺夫,也不必被斬首了?;榧s既然無效,只可能是陳梅的母親的確就像她說的那樣,并未死。 顧長晉沉吟半晌。 本該在嘉佑二十三年才發(fā)生的案子,提前到現(xiàn)在發(fā)生,說明這樁案子是人為的。 蕭馥派聞溪去肅州尋人,定然就是為了尋這位丁娘子。大抵是遍尋不著,又恰巧知曉丁娘子還有一個女兒,便想用這法子逼丁娘子自己現(xiàn)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