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同人)我把自己上交秦始皇 第234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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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歸根到底,泛泛而談的指點兩句,也早在去年李斯開始組織修訂秦律時,就已經(jīng)指點過了。 李斯:“商君以李悝《法經(jīng)》為藍本,改法為律,以為‘盜律、賊律、囚律、捕律、具律’。 其后在兼并六國之時,又吸收六國法令為己用,修訂增刪,終成舊秦律。” 雖在天下一統(tǒng)之年——始皇帝元年時,仙使降秦,對大秦造成巨大震撼。 但之后在基建之余,原本應當施行的政策律令及諸多舉措,也都沒有耽擱施行。 基建固然是近幾年最大的一樁政事,然大秦其他領域也沒有因此而停滯,全圍著基建打轉。 舊秦律仍舊施行天下,只是有所變化——在斷案時更寬松些許,又常赦免刑徒。 始皇帝東巡歸咸陽后,大赦天下,就是動靜最大的一次。 既然不是叫周邈逐條逐句地閱讀,李斯便大致介紹了一下新秦律。 “決議修訂秦律之后,臣向仙使請教時,仙使言:兩千多年間,公認(舊)秦律有兩大短處。” “一是舊秦律確實嚴密,但條目過于繁雜煩瑣。軍國大事理當限制,但下至黔首生活,亦有層層限制,立規(guī)入微太過?!?/br> 睡虎地秦簡中的《法律問答》篇,有記載:或采人桑葉,臧(贓)不盈 一錢,可(何)論?貲(徭)三旬。 盜采旁人不足一千的桑葉,就要罰徭役三十天。 周邈:這種采人桑葉,摟人一把草的小事,就不必寫到秦律中了吧? “二是刑律嚴苛,刑罰殘酷,rou刑損傷身心。” “以及,律令執(zhí)行不當有誤?!?/br> 周邈:可不嘛!商鞅變法后,‘行之十年,秦民大悅’,到后來‘父老苦秦苛法久矣’,除了秦二世恣意更法之外,也有執(zhí)行不當?shù)脑颉?/br> 最有名執(zhí)法有誤的表現(xiàn),就是陳勝喊出那一句:失期,法皆斬。然后就有了揭竿而起及后續(xù)諸事…… 實際上,睡虎地秦簡中《徭律》規(guī)定: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水雨,除興。 最后說是:(征發(fā)徭役時),遇降雨不能動工,可免除本次征發(fā)。 當然,關于陳勝這事,有多種說法。1 周邈只是擇一種觀點,在此佐證。 李斯說著,就見周邈表情生動,像是用臉在嘟嘟囔囔。 “……”李斯移開眼。 “當然,仙使也贊過舊秦律的成功之處。” 以仙使對陛下的偏愛尊崇,愛屋及烏,論及舊秦律的得與失,總不會少了夸夸的。 周邈(抬頭挺胸):怎么啦!就是他說的,秦律為華夏第一律! 時間上來講,秦律是最早的律。 在立法方面,設范立制。 創(chuàng)制較有系統(tǒng)性的法律名詞術語,表現(xiàn)出較高超的立法技術,對漢及以后的百代立法都影響深遠! 還有,秦的司法體系較完善,法官法吏有較高的法律素養(yǎng),具有專業(yè)化傾向,司法過程文書化,司法檢驗也較完善。 總之無論怎么說,秦律固然與生俱來就有早期性、地方性和野蠻性的局限性,但不影響他是華夏第一律的地位! 李斯:知道你驕傲。 真是內斂不了一點。 不止李斯,殿中君臣皆稍顯心情復雜。 但作為被偏愛(溺愛)維護的一方,大秦君臣們心中還是開心的。 另一邊,李斯未作停頓,繼續(xù)在說著:“針對舊秦律的短處,新秦律多方面做出改進,主要 涉及: 一是將律與令分開,新秦律只包括仙使所言三大基本法律:民律、刑律和行政律?!?/br> “嘿嘿?!敝苠悴惶孕诺睾偃恍π?。 雖然政治課有法律板塊,但他早已模糊法律知識記憶。 也就是因為秦律是秦黑粉主要攻擊的黑點之一,他才了解得多些,因此印象至今還算深刻。 但有關現(xiàn)代法律體系,他勉勉強強也只算知道薄薄一層皮毛。 “皇帝旨令只是作為秦律的補充,時效的且不論,若要長效施行,就在朝議通過后,再添入秦律之中。” “也即仙使所說,與時俱進,一定周期內根據(jù)實際需要,商討修訂一次律法?!?/br> 李斯介紹時,周邈一邊聽,一邊粗粗地翻閱著。 新秦律果真只有三篇,也沒將繁雜煩瑣的臨時旨令也寫入其中。 李斯:“新秦律主張‘寬嚴相濟、刑法相濟’?!?/br> “在民律篇,以寬以法。及適當寬松仁懷,倡導法制治民。” 說得直白一些,民不舉官不究。 在律令方面,放開對黔首的嚴苛束縛,減輕嚴苛刑罰對秦人造成的精神壓力。 “并嚴抓執(zhí)法公正,適當給予一定的…嗯,人文關懷。” 李斯時而用一些從周邈那里聽過學來的詞匯。 法外不外乎人情,既然都放松對黔首的束縛了,再在無關家國大事的地方,體現(xiàn)出一些秦律的溫暖,倒也無妨。 周邈翻閱著《民律》篇,發(fā)現(xiàn)條文確實寬松許多。 像是‘采人桑葉不足一錢’的相關條文,以及‘盜人羊頸上的繩索與盜羊同罪’2,諸如此類情節(jié)較輕者,便納入了民律篇。 屬于是‘民事經(jīng)濟糾紛’這個意思。 民不舉、官不究,民若舉則官府斷案調解,令過錯方賠償損失并道歉。 還有,傳聞秦律中男子無故大哭、亂扔垃圾等,規(guī)定都有罪的條文,也沒有見到。 周邈大概看下來,民律篇更多是對黔首的行為倡導與部分約束,傳揚法制理念。 已經(jīng)有了‘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模糊影子。 “棒棒的!”周邈給予肯定。 “具體 的律條我也不懂,但肯定是李丞相你這個法學大家和眾多法家學子,會比我更懂?!?/br> “但我感覺大方向是沒錯的!” 民律篇得到見識過后世法治社會的周邈的肯定,李斯心中大定,同時也愈加自信。 便又繼續(xù)說刑律:“在刑律篇,廢除了大部分rou刑,又放寬連坐、減輕量刑?!?/br> …… 周邈跟著翻閱起來。 在刑律篇,他看到了放寬連坐的前提條件,是在除殺人、大逆等大罪之外。 例如,有強盜入室盜竊但沒傷人,同伍之人就不連坐。 但若殺了人,同伍之人沒盡到監(jiān)管檢舉之責,便要連坐一至三年不等的徒刑。 也行叭! 畢竟是封建社會呢!——甚至是還有大量奴隸制殘留的封建前期,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能放寬連坐,就已算難能可貴。 至于謀反等大逆之罪,仍舊是連坐、殺頭、夷三族一條龍。 還是那句話,為維護封建統(tǒng)治,這種情況下的連坐是避免不了的。 “……”李斯又看著用臉嘟囔的周邈,替他說出來: “廢除rou刑,也是指死刑之外的rou刑廢除。原本該車裂、斬首、腰斬、凌遲的,依然如舊?!?/br> 該殺殺,該死死!廢除部分rou刑,并非廢除死刑。 周邈深沉頷首:“我明白的。” 指望封建早期,實行科學人性化的現(xiàn)代律法?做夢呢! 不僅不現(xiàn)實,也不適合。 人性之野蠻,有時候就非得以殘酷刑罰,方可勉強鎮(zhèn)壓。 “能夠大部分廢除rou刑,放寬連坐,量刑也有所減輕,就已算是仁厚之舉?!?/br> 周邈成熟地接受現(xiàn)實,還夸道: “后世史書上,陛下與李丞相,都能因此記一筆仁慈評語?!?/br> 上首的嬴政神情如常。 他不差、也不在乎這一筆仁慈評語,能讓大秦長治久安,方是他所求。 只是李斯聞言不免神態(tài)激昂。 他早先猜到,原本的歷史上他是做了些糊涂事的。 因此他之后一直以來的言行都收斂許多,凡事都三思而后行: 是否違 背陛下所愿?是否讓仙使不高興?是否會在史書上留下污名? 并且愈加勤謹公務,就為留下一身清名。 “史書留名,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順其自然而已。” 大秦眾臣:…… 但凡成功壓下嘴角呢? 李斯一臉淡然,若無其事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