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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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 “是啊,被我騙來后,他不止一次想跑,其實我們沒有打他,反而對他很好,至少比他那個保姆要對他好,但是他還是不老實,我讓他跟著我,沒有跟著老金,跟著老金他都不知道死幾回了,”他將橘子塞進嘴里:“我啊,就是對他太好了,才讓他能那么作妖?!?/br> “那你為什么一定要殺他?或者說,是什么讓你一定要殺他?” 第105章 姜至吃完橘子繼續(xù)剝,絲毫沒有在意自己已經(jīng)是個犯罪嫌疑人了,他說:“你還記得一兩個月以前,他撿到你的手機嗎?” “記得?!?/br> “他不是單純地想幫你們,而是想趁機報警求助,但是我知道,我知道你和你的男朋友是警察,他差點就把事情捅到你們跟前了,當然不能留他了。” “那為什么要等到現(xiàn)在動手?”時徽自動忽略了那個稱呼。 “說來慚愧,那時候我在忙著月考,我知道這件事后,已經(jīng)遲了一兩個月了,不過還好,能來得及?!?/br> 時徽:“那你后來為什么要一直在你去過的地方留下小丑的標記?” “好玩?。 苯燎榫w突然高昂起來:“哈哈哈哈,難道不是嗎?我從來沒玩過捉迷藏,難得有那么多人陪我玩,我當然想一起玩。” 時徽手里的文件夾上有監(jiān)聽器,監(jiān)聽器那頭,是市局的警員,白楊聽了后哆嗦了一下:“這孩子是不是太瘆人了些?我們累死累活地抓他,而他就認為那只是捉迷藏?” 柯景行:“小孩子能這樣犯罪,你覺得他還是正常的孩子嗎?” 他們聽見監(jiān)聽器里的姜至繼續(xù)說:“我很喜歡小丑,在馬戲團里經(jīng)??匆?,我小時候很喜歡去馬戲團看表演?!?/br> “你在第二次見到我的時候,故意讓我看見你未完成的畫,畫上就是小丑,你是生怕我不會發(fā)現(xiàn)你,為什么這么做?” 姜至想了想:“伯牙絕弦,我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一個知己?!?/br> 時徽嗤笑一聲:“你還挺有文化,為什么你會覺得我是你的知己?” “是‘他’說的,而且你的確是啊,不然你剛剛為什么能那么清楚地描述出我心里的想法。” “‘他’是誰?” “‘他’是個很有趣的人,我很喜歡‘他’?!?/br> “‘他’也是你的知己?” 姜至滿意地看著他:“沒錯,我們都是一類人。” “所以‘他’是誰?” 姜至聳聳肩:“你猜啊,我不能告訴你?!?/br> 監(jiān)聽器另一頭,柯景行起身,說:“走,把這小孩兒帶到審訊室內(nèi),白楊你去通知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派個代表來?!?/br> “好。” 審訊室內(nèi),柯景行用他一貫的風格問:“說說你作案的經(jīng)過?!?/br> 姜至白了他一眼,悠哉地倚在椅背上,雙手環(huán)抱在胸前。 時徽靠在桌子邊,輕輕擰了一下他的胳膊,低聲說:“你這樣問能問出個屁。” 他對姜至說:“我猜,你一定要殺李既明的原因,應(yīng)該不止是因為他總是想逃跑去報警。” 姜至笑著點頭:“嗯哼?!?/br> “之前我們抓住了老金,根據(jù)他的說法,你原本是他養(yǎng)的第一個孩子,他很重視你,甚至后來的一些孩子是交給你去培養(yǎng),我猜,你也會通過他認識什么人,不過,以你的性格,你應(yīng)該不會甘于一直屈居于人下?!?/br> 姜至:“沒錯,老金那個廢物,這么些年用我們偷來的錢,養(yǎng)的是滿腦肥腸,除了喝酒賭錢,就是打人,我憑什么要聽一個這樣人的話?太掉價了?!?/br> “所以,你決定要擺脫他的控制?!?/br> “是,不過我現(xiàn)在只是未成年人,能力也確實不足,我只能尋求幫助。” “我猜你應(yīng)該是跟著老金,認識了這個人,‘他’和老金不一樣,他溫文爾雅,溫潤如玉,又狠辣果決,你一下子就被吸引住,所以你決定投向‘他’。” 姜至拍了拍手:“如果不是我被發(fā)現(xiàn)了,或者你幫警察工作,我會很想和你做朋友,我很喜歡你。” 時徽問:“那你后來是為什么要一直逃跑?身上這個傷又是怎么回事?” 姜至想了想:“嗯......還是覺得好玩,我想看看警察中有沒有聰明人能夠找到我,至于這個傷,的確是鮑宇軒刺的,不過是我讓他刺的,我知道你們法醫(yī)會檢驗傷口,自傷和他傷是有區(qū)別的,所以我干脆做戲做全套,我想你們應(yīng)該沒有查出來吧?” 時徽點點頭:“確實,你對自己也夠狠,傷口也很深?!?/br> “我是提前了解過,沒有傷中要害,而且我是掐著點的,估算著你們快來了再動手,既能讓鮑宇軒逃跑轉(zhuǎn)移你們的視線,也能讓我不喪命。” 時徽:“好,那最后一個問題,你是怎么知道我們什么時候能抓到你的?” 姜至露出一個笑容,沒有說話。 時徽:“行吧,看來你也不會說什么了?!?/br> 姜至往椅背上靠:“審訊結(jié)束了嗎?什么時候拘留?我什么時候可以走?” 柯景行開口:“你是不是以為自己不用被判刑?” 姜至輕松悠哉的表情有些松動:“什么意思?” “看來你不知道刑法修正案,從20年開始,年滿12周歲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都要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