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氏
柳氏
庾淥暗囑自己,下次來帶把能刻字的刀。 午后,府掾裴奭奉崔燾命來接曹夫人等回宅,而他恰是庾淥的姊夫。 裴奭少孤寒。庾淥的父親收養(yǎng)他,視同己出,還將美麗多才的長女庾湲嫁給他。裴奭雖為異姓,一直當(dāng)自己是庾家人。 庾氏獲罪時,庾湲已孕七月,與夫婿奔走于上京貴府,為本家哀緩,憂戚兼之勞累,早產(chǎn)下一子即離世。 裴奭傷心欲絕,矢志不另娶,要做阿湲的未亡人。 家變時,庾淥十五歲,與皇甫太一的婚期已定。兩家合資在金雀坊為他們購了一座兩進(jìn)院的小宅子。 庾淥與太一幾乎每天會面,一起逛東西市,有商有量地布置他們的小窠,全然不覺長輩憂患日重。 入掖庭時,庾淥與太一的婚約被判義絕。祖母勸她,只要等來大赦,而太一未別娶,他們尚有結(jié)婚的機(jī)會。 庾淥希望滿滿地等。 一年后,皇甫氏為崔氏所滅。太一未滿十六歲,僥幸免死,流放嶺南。同時,皇帝出掖庭美女賞寵臣,庾淥被賜與門下侍郎司馬謇。 庾淥初至司馬宅,即為司馬謇納jian污。其妻柳氏借口庾淥對主君不敬,時時責(zé)打她。庾淥不耐,竟逃出司馬宅去。 她本意欲向南,去尋太一,未出坊門即被逋回。 柳氏大怒,先施鞭刑,又命人將銅錢燒紅,烙她的面頰。這是上京貴婦懲罰婢妾的慣用手段。隨后,她將庾淥鎖閉起來,不予食水。 裴奭為崔燾掾?qū)?,聞聽庾淥命在旦夕,心如油煎,懇求府主崔燾救少女脫困。 崔燾遂登門,向司馬謇討要庾淥。 司馬氏發(fā)跡,得益于崔氏的扶助。司馬謇自不能拂崔燾的面子。于是,庾淥便到了崔宅。 裴奭獲準(zhǔn)與她會面,苦勸她忍耐,不可再逃。 ---------- 義絕指官方強(qiáng)制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