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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br>“今天星期天。”鐘辭的聲音冷得出奇,木木的甚至讓簡灼覺得有點像機器人。一旁的老馮說:“小鐘都是翹課老手了,人下周還要翹一周去美國玩兒呢!”“——哈?”簡灼坐起來,“你面簽過了!”“問什么答什么就過了?!辩娹o眨了眨眼,隔著黑口罩簡灼都能感覺到他是真的不理解。“別以為你沒過所有人就都不該過啊?!崩像T說。“cao!你是怎么知道我被拒的??我都才知道!”簡灼朝他遠遠地豎了個中指,又湊近鐘辭問:“你給他說你去干嘛呢?”鐘辭先是微微一怔,說,我去看朋友的演出。于癮是SW夏季小型音樂節(jié)洛杉磯波士頓和紐約站的guest,而下周五晚上就是第一站紐約,在terminal5。原本鐘辭覺得自己并不該這么浪費錢的,畢竟存夠了錢以后就能夠去到那些地方,可是他真的太想提前見見這個于癮花了人生一半時間相處的城市,想感受他呼吸過的空氣,想去到他曾走過的位置,這樣一遭還能看到一個夜晚的于癮,也沒什么不好。第四十三章紐約紐約鐘辭的腦子里全是剛剛車載音響不停循環(huán)的那首WeleToNewYork,那時從蓋著薄灰的車窗向外望,只有一句“原來那就是曼哈頓”貼在了他的意識中央。地鐵里是臭味混雜的紐約味道,竟然還有貓般大小的老鼠從他的鞋面上跳了過去,鐘辭出神地盯著流浪漢頭上貼著的廣告,波普風的海報,似乎是好萊塢電影又或是什么百老匯歌劇。傍晚的紐約比鐘辭想象中更加閃亮,他在想究竟是不是因為櫛比的大廈鱗片似的玻璃窗會反射金光。SW今天的演出在terminal5,一家在曼哈頓地獄廚房地區(qū)的livehouse。午后鐘辭剛剛落地后到法拉盛放了行李就跑來了,似乎是因為坐太久了,讓他感覺自己好像動作幅度稍微大一些身體就會發(fā)出咔咔的聲響。通知上定的入場時間是七點半,哪怕鐘辭提前了快一個小時到這里,門口都已經(jīng)排起了長隊,隊伍彎在一側(cè),令他很意外的是,這里并不僅僅是亞裔或留學生,起碼還有一半不同膚色的少年少女。每當這種時候他都會由衷地覺得于癮真的很了不起,雖然他能夠完全理解拼盤演出的意義。胖胖的檢票工作人員讓他出示證件,看見了年齡又抬頭對他驚呼了一聲“wow”,鐘辭不懂他這句話究竟是代表了什么含義,只見他在自己的手上圍了一個和旁邊穿著亮黃色夾克的黑人大哥不同顏色的手環(huán)。他有點茫然地開口問了一句這是什么意思,身后的大哥聳了聳肩說是因為他沒有滿21歲,有了這個標就不能買酒。鐘辭覺得大哥似乎是拉美裔黑人,說英語有種熟悉的口音,還會夾一些“amigo”之類界限模糊的單詞。隊伍開始往里走,邁過安檢以前他虛起眼回頭望了望霓虹閃爍的曼哈頓,在水光的融逝下那些燈光化在一起,點亮了他的一整個視野。場子很大,足足有三層,酒吧和野花似的開。大概是入鄉(xiāng)隨俗,SW在美國的演出就完全略去了寒暄主持之類的環(huán)節(jié),上臺就開唱,DJ在炫技,鐘辭身邊的人已經(jīng)開始律動起來,空氣中還彌散出了一股**味,似乎想要把所有的歡愉元素往此時此刻堆。第一個登臺的竟然就是于癮,他今天穿著一件藍青色扎染短袖,氣氛很好,于癮瞧起來也很開心,還唱了一首他曾經(jīng)做的英文hardcore,畢竟他很少找到舞臺唱以前的作品,現(xiàn)在想來那個十幾歲的亞裔少年好像時時刻刻都生活在憤怒與吶喊里。鐘辭站在二樓扶著冰冷的圍欄,很快就聽見了于癮叫了下一位歌手,他這才大夢初醒似的,甚至忘了拿出手機攝像,頭腦仿佛都已經(jīng)被一旁的煙味熏得暈暈乎乎。于癮的身影變得越來越小,最后徹底消失在了他的視野里,鐘辭不太能夠描述自己現(xiàn)在的心情,他又迷茫地聽了幾首歌,也沒有得聽回票價的想法,于是頭昏腦脹地逆著人群向外游,就像沙丁魚群里的一只怪胎。路燈下有許許多多的Uber,鐘辭伸手擦了擦眼睛,想要看清到底哪一輛是在等他。他又往左邊走了幾步,上了車,正要伸手關(guān)車門,卻覺得車門就像被卡住了一樣,怎么拉也拉不動。然后車窗外就出現(xiàn)了那件眼熟的藍青色扎染短袖,是于癮,竟然是于癮,于癮敲了敲玻璃,又露出一個戲謔的笑,沒有任何的解釋徑直地就坐了進來。鐘辭差點忘記了怎么呼吸,直愣愣地盯著身邊的人。于癮輕輕朝他眨了下眼,笑得很好看,“好久不見?!?/br>“六十二天?!辩娹o低低出聲。于癮有點意外地揚了揚眉,似乎是因為沒有遇見過這樣刻板精確用天計數(shù)的人。“你……要去哪兒?”鐘辭還以為他是提前從演出逃出來沒叫車,這還沒有開多遠,如果于癮要去什么其他地方的話還來得及。車載音響好像放到了一首什么歌,于癮罵了一聲英文,就突然從兜里摸出了一對好攜帶的airpods,一下探過身來就將這耳機的其中一只掛上了鐘辭的右耳,又將另一只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溫熱的呼吸柔柔地掃在鐘辭頸側(cè)。對接成功的瞬間,另一首歌就從耳機里流出來,鐘辭垂眼去看,對上了于癮較真的眼神,他利落的眉微微皺起,搭上了鐘辭的肩,又輕輕在他耳邊開口說,“司機在放Biggie,歌和人一樣爛,別聽,聽他的歌耳朵痛?!?/br>似乎于癮真的在很多方面都有些掩不住孩子氣,他也能夠因為把2pac奉為英雄就決定不理智地抵制對頭Biggie的全部,甚至還會抱有“一定是他謀殺了tupac”的念頭。他可一點兒也不像個紐約人,鐘辭都會覺得他如果不在SVA念書的話一定會搬到西海岸去。鐘辭記得于癮在一個采訪里講過不喜歡紐約,在這座城市里,當他作為一個人耗盡生命經(jīng)歷的起起落落,原來對于這座冷酷的城市卻什么也算不上,一絲漣漪也沒法蕩得出來,這讓他感到自己無比渺小。話罷他又自負地朝攝像機揚了揚眉,說他應該天生偉大。過了很久鐘辭才知道,原來在那晚于癮無心慷慨贈給他的那首歌是2pac的DoForLove。所以無論他在哪里,不屬于他的成都或是令他陌生的泉州,只要聽見這一首歌他就總能想起今年七月十一的紐約,想起這一個不停失重的曼哈頓璀璨夜晚。于癮沒有回答鐘辭的問題,要去哪兒?誰知道他到底要去哪兒。他靠在車窗上,并不太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