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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成立:第一、張藝賀的確曾在方煜城的企業(yè)做事,但是,是方煜城威脅他撞死了其妻子,目的是想毀掉方氏企業(yè)霸占張家財產的證人,這一條,方煜城的私人秘書楊克偉可以作證。第二、被害人張君浩的尸體已經進行了火化,現場也沒有找到任何證據證明是張藝賀殺害了其養(yǎng)子張君浩。第三、張君浩在死亡前曾服用過大量的毒品K.粉,絕對有精神失常跳樓自殺致死的嫌疑。而事發(fā)的當天,張藝賀與楊克偉在一起,這一條,楊克偉也可以作證。被告人張藝賀被抓捕之后對撞殺其妻子的事情主動認罪。因此,對被告人張藝賀應當從輕、減輕處罰力度!辯護律師的一席話,使整個案件再次出現了疑點。陳鋒所提供的照片雖然能夠證明的確是張藝賀撞死了張君浩的母親,但是他卻沒想到,張藝賀咬定是受了已死的方煜城的威脅才會去撞殺自己的妻子,而且還有方煜城的秘書楊克偉給他做證。而張君浩死前曾服用過大量的K.粉一事,陳鋒竟然一點兒都不知道。公訴方見檢舉人陳鋒沒有了話說,而公訴方所掌握的各種資料和證據,也被張藝賀的辯護律師給一一推翻了。形勢出現了一面倒,雖然明知道答案和結果,但苦于證據不足,極有可能出現法院休庭駁回檢察院的公訴去進行重新調查取證,或者會一審判決張藝賀從輕處罰。就在審判長快要下結論的時候,沫沫從證人席上站了起來。“審判長,我有話要說。”審判長表示了同意,沫沫暗暗的握了握拳頭,沉聲說道:“我是方煜城的女兒方君沫,我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提出的辯護有異議,我想先陳述幾件與案件相關的事情。第一,我的父親方煜城販賣毒品!”沫沫的話一出口,旁聽席上的許多人開始交頭接耳的議論,因為方煜城販賣毒品一事從來沒有被公開過,沫沫竟然一開口,就先檢舉了自己已經過世的父親方煜城有販賣毒品的罪行。審判長敲了錘子,示意全場肅靜,并請沫沫繼續(xù)說下去,沫沫開始了她冗長的陳述。“我父親方煜城販賣毒品已經長達兩年多的時間,因為他的房地產生意帶來的巨大虧損入不敷出,導致他走上了販毒的不法道路!我之前已經有所察覺,但不敢確定,因為我的父親在我面前一直回避這件事情。但是,我在被害人張君浩被殺害之前曾與他見過一次面,證實了被害人張君浩曾經幫我父親販賣毒品給Crazy酒吧的老板劉慶昆。如果我猜的沒錯,被害人張君浩與之前的被害人何莉姿,他們死前都曾服用過大量的氯.胺酮也就是K.粉,應該就是我父親販賣毒品的渠道所提供的!”“第二,兩年前,方氏企業(yè)曾更換過一批員工,這里我突出來講兩名員工,一位是我父親的私人秘書楊克偉,一位是后勤的一名運輸工張慶山,我仔細的查看過方氏企業(yè)的人事資料,楊克偉與張慶山是同一時間進入到方氏企業(yè)進行工作,但是,張慶山在兩年后的某一天消失不見,方氏企業(yè)的人事備案里也批注著‘自動離職’的字樣,而張慶山離職的日期,恰好是在張君浩的母親被車撞死的那一天。辯護人指出張藝賀曾在方氏企業(yè)工作過,但方氏企業(yè)的人事資料里,根本沒有張藝賀這個名字,他用的是張慶山這個假名字。至于張藝賀為什么要改名進入方氏企業(yè)后勤去工作,我認為,他是刻意隱瞞,不想讓我父親知道他進入了方氏企業(yè)工作!那么,他撞死自己妻子的事情,極有可能并不是我父親的威脅?!?/br>“第三,我父親方煜城與被害者何莉姿是偷情關系而不是戀愛關系!因為我作為方煜城的女兒并不知道父親與自己的閨蜜之間存在著這種不正當的關系,這種偷情關系并沒有得到公開,而何莉姿自始終在都是單身獨居,沒有幾個人知道她的住處,除非和她有不正當關系的我父親以及他的私人秘書楊克偉!而何莉姿是死在了她自己的住處,能夠給何莉姿提供K.粉毒品的,除了我的父親以外,就只剩楊克偉有最大的嫌疑!”沫沫從容不迫的道出楊克偉殺害何莉姿的犯罪嫌疑,連陳鋒都愣在了當場,被告方的證人席上,原本一直淡定的楊克偉忽然緊張激動,語無倫次的提出反駁,卻被審判長制止住,要求沫沫繼續(xù)陳述。沫沫掃視了陳鋒一眼,繼續(xù)沉聲說道:“第四,被害人張君浩跳樓死亡之時,我曾在事發(fā)現場。我是學醫(yī)的,我在現場看到的他的尸體有幾個問題,首先張君浩在死亡之前曾受過極大的精神刺激,導致他悲傷過度流下了血淚;再次,張君浩在跳樓之前,曾受過他人猥褻,他的頸肩及胸前有幾片嚴重的機械性紫斑,也就是嘬吻啃咬留下的痕跡!最后,他被撕扯開的褲子暴露出來的腿部肌rou有明顯的凹陷,而這種凹陷并不屬于摔傷或者摔斷,是屬于嚴重的肌rou拉傷所導致的肌rou斷裂,因為張君浩生前曾做過跆拳道館的陪練,我懷疑他在死亡之前曾使用過腿部用力過度的抵抗或者踢蹬那個精神刺激他又對他進行人身猥褻的兇手!”沫沫頓了頓,看了神情明顯慌張失常的張藝賀一眼,繼續(xù)說道:“8月10日,在法院審判方氏企業(yè)歸屬問題案子的時候,我仔細觀察過被告人張藝賀,他當天的狀況不大好,似乎是因為其養(yǎng)子張君浩的死亡而產生的心痛或者胸悶反應,但其實……他是被張君浩給踢踹的!”“你撒謊!”張藝賀情緒突然極不穩(wěn)定,竟然不顧法院的程序跳起來指責沫沫污蔑他。審判長敲了錘子,再次表示肅靜。四周圍肅靜之后,審判長提出,由張藝賀的辯護律師替被告人張藝賀進行辯護開始。辯護律師站起身來,稍微思索了片刻后,提出了辯詞。“方女士,您方才所陳述的幾項問題,大多屬于猜測,并沒有任何的證據可以證明楊克偉就是殺害何莉姿的兇手,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張藝賀是殺害張君浩的兇手,因此,你所敘述的事情并不能作為事實的證詞!而且,張藝賀并不存在殺死其養(yǎng)子張君浩的殺人動機!”沫沫的一番長篇陳述中,猜測的確占據了大部分內容,辯護律師的辯詞成功的引起了眾人對沫沫所陳述內容的疑惑和猜度。審判長提出,證人沫沫可以對辯護律師提出的辯護進行反駁或論證,沫沫又開始了陳述,“殺人動機我暫且先不做任何解釋,但是如果被人用嚴重肌rou拉傷程度的狠命踢踹,就算沒有骨折或者氣胸、血胸的癥狀,所產生的瘀血也不可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消除。所以,張藝賀的胸前一定還有受傷的證明!”陳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