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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股文學的旋風。于森就是在這種飄飄然之中被推著擠著走上了文學這條路。他非常享受被人崇拜和矚目的感覺,他覺得那種感覺就像吸毒一樣,讓他無論如何停不下來,不,也許比吸毒還要更爽。初期的狂熱漸漸沉淀之后,所有人都翹首以盼著天才文學家的第二部作品。有一段時間,他在整個社會強加給他的光環(huán)中,在無數(shù)真假難辨的吹捧和贊許中,以為自己確實有著優(yōu)于常人的造詣。畢竟那本是他用他的手敲在他的電腦里的,沒有道理另一個他能行,自己卻無法做到。然而造物的神似乎跟他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他費盡心力所寫的第二作送到編輯手中,卻被馮悅毫不客氣地槍斃了。此后的幾次嘗試也是如此,不必馮悅多說,他自己也能夠看出新作與那本相距太遠,就算拿去出版,恐怕反而會砸了自己的牌子。久拖之下馮悅找人代筆以他的名義發(fā)表了幾個雜志中短篇作品,反響都極為平淡。嚴肅文學遠遠要比通俗文學更加考驗作者的靈感和洞察力,而這兩點,都非后天培養(yǎng)可以做到?!疤斓莱昵凇边@句話,只是庸才自我安慰的麻醉劑。天才從來都不在于勤奮,而只在于天才本身。多次的失敗讓于森不得不承認僅憑自己絕沒有辦法寫出第二本能夠再次引起矚目的作品,可是他已經(jīng)太過習慣被光環(huán)包圍的感覺,讓他放棄這一切,更加絕無可能。就是從那個時候,他開始嘗試喚醒身體中他一直竭力壓制的另一個自己。他知道自己的另一個人格有多軟弱,在這么多年以后,他并不擔心會被筱再次奪走精神的主導權。然而,他需要筱來幫助他分擔“天才”作家的角色,他需要筱來為他寫出新的作品,使他能夠一直保持著文壇偶像的地位。這個過程并不順利。在有些人格分裂的案例中,不同人格之間能夠相互感知到對方,甚至在意識中進行對話,不幸的是,這顯然不符合于森和筱的情況。筱對他來說永遠都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存在,甚至他與筱的距離,還要比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更遙遠。無論如何,其他人總有當面見到筱的可能,而筱蘇醒的時候,他必將陷入沉眠。為此他做了太多的嘗試,各種極限運動,催眠,窒息療法,酗酒,性。他在私生活上放肆而不謹慎的態(tài)度,就是在這時養(yǎng)成的。后來他竟發(fā)現(xiàn),確定能夠讓筱醒過來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暴力。從搏擊課程,到無數(shù)次的街頭斗毆,到虐殺各種小型動物。筱總是在殘忍的暴力之后醒來,面對著周圍的一片狼藉,有時他的身上沾滿血跡,有時他自己會受傷,有時他恢復意識的第一眼,就會看到野貓血rou模糊的尸體。那段時間筱對自己的厭惡積累到了極點。他想要阻止于森瘋狂的行為,卻完全無能為力。如果不繼續(xù)寫作,殘忍的暴行就會進一步升級。他只能不斷在自己身上制造著大大小小各種傷口,藉由疼痛,來求得內(nèi)心最后的一絲安逸。新作取得了更大的成功,于森所收獲贊美和追捧達到了空前的高度。人們所接觸的永遠是他儒雅開朗的外表,甚至偶爾曝出的緋聞都成了恰到好處的花邊點綴和香辛料,至于他的陰暗面,從來沒有公之于眾。把表面上的這一片光輝繁華推上絕路的,是人世間最冷漠無情的一條真理:回報遞減。普通的刺激漸漸無法再對筱產(chǎn)生作用,而早就食髓知味的于森根本不想在這種時候停下,為此他一步步走向更深的黑暗,直到最后——他殺了一個人。故事是生活的比喻。這一點在中得到了尤其嚴格的體現(xiàn)。當走投無路的筱去找月川的時候,他因為與柯睦的結(jié)識所欠下的,并不是那巨額的六十萬,而是一條人命。一筆,永遠不可能還得清的債務。這個決定成為了他短暫而破碎的一生之中最為后悔的一個決定。在刑辯界叱咤風云的月川做了跟當年的律師一模一樣的事,甚至做得還要更漂亮、完美而無懈可擊——月川甚至沒用拖到開庭。打著偽證擦邊球的證據(jù),取證程序上的異議,加上一點點錦上添花的人際,案子送到檢察院手里的時候,連公安自己都覺得,合法的證據(jù)根本不夠指控于森就是嫌犯。這時候陳月川這個名字就顯得尤其刺耳了。盡管刑案中檢方指控所用的證據(jù)很多時候都不能算嚴格符合程序法,大多數(shù)時候,這些證據(jù)也確實常常被法院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地采納,但對手是月川這個幾次三番從刑場上往回搶人的刑辯大律,任何一個微小的漏洞,無疑都會被抓住窮追猛打,絕對沒有蒙混過關的可能。案子就算起訴到法院大概率也會判無罪,檢察院拖了一個月,終于決定還是少給自己找麻煩,直接不予起訴。沒人能說清楚月川做的這件事到底是對還是不對,對月川來說,他只是想保護那個軟弱而善良的孩子,那個他從少年時代起就習慣了去保護和照顧的人。連他自己都感到意外的是,那種根深蒂固的責任感幾乎溶進他的血液,哪怕雙方十幾年未見,也沒有一絲一毫的改變。對月川來說,他只是想保護自己在心里默默愛了幾乎一輩子的人。因為種種原因而分別的這十幾年,知道在筱最痛苦無助的時候,自己卻沒能陪伴左右,后來每次想起,都幾乎讓他的心疼得滴血。然而,這樣的結(jié)果卻讓筱徹底被負罪感壓垮了。他怎么能說他是清白的呢?畢竟那是他,用他的手,親手結(jié)束了一個完全無辜的人的性命。而他卻不必為此承擔任何責任,甚至連當年他的父親所承受的區(qū)區(qū)七年牢獄之災,都沒有。更可怕的是,只要另一個自己不消失,對他而言永無止境的地獄,就還會繼續(xù)下去。被無罪釋放的那天,在他短暫而破碎的一生之中,他唯一一次,跟月川大吵了一架。有些情緒,憤怒、恐懼、怨恨,在他心里壓抑了太久,一旦決堤,便再無法抑止。那場吵架的最后,兩個人都流著眼淚,決定自此永訣,黃泉路上,再不相見。這像是一個久遠的誓言,但它的應驗卻快得超乎想象——第二天的報紙頭版頭條曝出,著名青年作家于森因過量注射可卡因陷入深度昏迷,又在醫(yī)院兩天的搶救之后,被醫(yī)生宣布腦死亡。————————雨薇終于自暴自棄般地低下頭別過臉去,臉龐整個都沉入黑暗之中。筱在原地蹲下來,默默望著潔白的月光下,兩人印在地上的影子。——如果不是你的話……他無數(shù)次想過這個問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