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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懸著一朵烏云,臉色陰陰沉沉的,這場庭審,他們比的不是心理戰(zhàn)術,而是口才和能力,那些姿態(tài)、表情等干擾對方心理的都是多余動作,他們需要的是充分發(fā)揮自己的實力,展現(xiàn)最高的水平,只有辯論得對方啞口無言,才是勝者。時陌說得很有條理,表達非常清晰,重點突出,沒有一點累贅的用詞,上次另案調(diào)解時,他還當時陌是行為散漫之人,小瞧了時陌,現(xiàn)在正正經(jīng)經(jīng)地面對面庭審,才發(fā)現(xiàn)時陌的口才和臨場發(fā)揮的能力一點也不遜色于經(jīng)驗老道的他。謝文沉聲道:“我方已將職工委派到上訴人的水泥廠工作,合同約定工作期間,由上訴人繳付職工的保險費用,若職工擅自離崗等拒不工作,屬于上訴人的管理問題,上訴人不能因此而拒不繳付職工應享有的保險費用。”“委派職工是與化建廠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化建廠的職工,并非水泥廠職工,上訴人對其沒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謝錦程這話是對被上訴方說的,目光卻停留在時陌身上,一副你能說、我也會說的模樣。時陌偷偷沖他齜出一口白牙,翻了個白眼,謝錦程沒有什么表情,就是不安分的手放到桌子底下,悄悄摸了摸時陌的大腿,登時把時陌嚇得一激靈,表情都僵住了,恰好攝像頭轉到他的臉上,那猙獰的面孔沒把盯著攝像系統(tǒng)的書記員,嚇得心跳加速。“嗯咳?!敝x文瞪了打情罵俏的兩人一眼,提醒他們注意這是嚴肅的法庭。謝錦程意猶未盡地再摸了一把,才收手,時陌揉了揉自己的大腿,小聲嘟囔謝錦程不要臉,詛咒他下一輪辯論輸給自己。在合議庭就案件事實進行調(diào)查,詳細詢問了事實細節(jié)后,庭審進入到最激烈的辯論階段。按照約定,這一輪是要讓謝錦程先發(fā)表意見,時陌在不重復謝錦程觀點的基礎上,另行補充,這看起來對時陌相當不利,不過他們都被蔣敬坑了一點,蔣敬提交的上訴狀中有一個觀點他們都不認同。蔣敬認為,本案屬于勞動爭議糾紛,爭議標的是養(yǎng)老保險金和失業(yè)保險金,這都屬于勞動爭議范疇,案由不應定為企業(yè)租賃合同糾紛,而應定為勞動爭議糾紛。正因為如此,合議庭才會將“本案案由如何確定”定為爭議焦點。實際上,如果將案件定為為勞動爭議,那么爭議主體應是這50名職工,而非化建廠或政府,一審應由這50位職工提起訴訟,這不就前后矛盾了么?就好比你同時向個人借款和向銀行貸款,銀行來催款,你卻聲稱這是個人借款而非銀行貸款,那性質(zhì)從根本上就錯了。但上訴狀是上訴人為了爭一口氣的臉皮,除非錯得不可救藥,不然隨便變更,不但自打自臉,還會給歸納爭議焦點的合議庭和進行答辯的被上訴人帶來麻煩。支持不支持有錯誤的訴請是法院的事,而當事人自己,就是硬著頭皮也要堅持自己提出的主張,自圓其說。時陌承認自己腦洞太小,壓根找不到合適的理由幫蔣敬填補這無敵大腦洞,因此他很想看看謝錦程,要怎么幫蔣敬填補破洞。謝錦程其實也頭疼,看到上訴狀的理由時,他也挺想把蔣敬的腦袋瓜子撬開來,看看這腦回路是哪根線搭錯了,竟然提出這種明顯錯誤的觀點。他都不敢想象,他花在想辦法自圓其說的時間上,竟然比花費在案件上的還多了一倍。謝錦程嘆了口氣,雙手交疊放于桌面,神色說不清的高深莫測:“第一,本案應屬于勞動爭議糾紛,按照法律規(guī)定,勞動爭議糾紛應先申請勞動仲裁部門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本案中50名職工也曾向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但因時隔兩年多,已超過時效而被駁回。本案涉及的爭議標的是養(yǎng)老保險金和失業(yè)保險金,爭議當事人是50名職工與上訴人及用工單位水泥廠,這都屬于勞動法約束范疇。我方認為,一審法院理應審查50名職工的勞動合同履行情況是否符合支付保險金的條件,據(jù)此情況再作出判決,但一審法院并未審查,僅憑勞動保險所出具的保險金數(shù)額,便下判我方補償這50名職工的保險金,缺乏依據(jù)?!?/br>時陌心里蹦出一個大寫的“服”,這避重就輕、胡扯瞎謅的本事也是沒誰了,錯誤的觀點一句話帶過,理由都沒說明,反而扯到別的觀點上,果然是老狐貍,夠不要臉。時陌用力撞了謝錦程的腿一下,立刻裝沒事地抬頭望天花板,一副“不管你信不信,是你的腿撞過來”的無辜模樣,謝錦程瞥了他一眼,沒什么表情,心里卻把這筆賬狠狠記上了,等著庭審后加倍奉還。謝錦程繼續(xù)發(fā)表觀點:“第二,剛才我方提交的證據(jù)表明,化建廠目前仍存,并未注銷,故本案的權利義務應由現(xiàn)存的化建廠承接,被上訴人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應駁回起訴。”他停頓了一下,見時陌還裝無辜地東張西望,他也不留情面了,“第三,根據(jù)租賃合同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我方承擔職工保險金的前提是其完成企業(yè)合理的生產(chǎn)任務,而事實上,涉案50名職工擅自離崗,或拒不到崗工作,并未完成生產(chǎn)任務,因此我方無需承擔涉案50名不在崗職工的保險金。”哇靠,竟然搶他的觀點,過分!時陌瞪大了眼,這老狐貍的臉皮是不是鈦合金合成的,是不是,是不是,怎么這么厚!這是他剛才發(fā)表的觀點,老狐貍竟然搶走了!時陌的眼鏡鼓得像燈泡那么大,還很滑稽地做了一個斗雞眼,要不是在法庭上,謝錦程真想把吻住那雙眼,看它還怎么使壞。“上訴人另一位代理律師,還有什么補充嗎?”審判長問道。時陌咬牙切齒,幸好他還有準備,他鄙視地斜視謝錦程一眼,清了清嗓子發(fā)表自己準備好的觀點:“第一,化建廠與水泥廠簽訂合同時間為2011年2月,而上訴人于2011年11月就已通過書面形式發(fā)通知告知化建廠,因有50名職工未上崗或擅自離崗,上訴人將不再承擔這50名職工的各項保險金,顯然此時化建廠已知道上訴人停止繳納這50名職工的保險金。根據(jù)我國民訴法的規(guī)定,訴訟時效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時起算,故化建廠理應在收到通知的兩年內(nèi)追討上訴人欠付的保險金,但直到2014年才提起訴訟,早已超過了訴訟時效。第二,涉案50名職工是與化建廠簽訂的勞動關系合同,與水泥廠并非直接的勞動關系,水泥廠對該職工不負監(jiān)管義務,當我方將職工的違紀行為,及停發(fā)保險金的措施通知化建廠后,我方就已盡了告知義務,化建廠知情后,并未對該職工進行處置,由此產(chǎn)生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