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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查出來警方果然冤枉了人。可能他不能接受嫌疑人是誰這個事實吧,我一不留神,他就不見了!找來找去找不到,我就想也許跑去找你了,看來也不是……” 這一串信息把程樹砸懵了。 譚臨竟然在查……陳北及? 她的手驀地抓緊話筒,將口中的安眠藥吐了出來。 那邊的方路南恨恨罵道:“都長這么大了這小子竟然還玩離家出走失蹤這招,看一我找到他,我要不打死他我就改姓譚!” 程樹的心“砰砰”地跳起來。 她倒不是擔心譚臨的安全。 譚臨已經(jīng)是死過一次的人了,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己對死亡的恐懼,也比任何人都想活下去,絕不會做沖動的決定。 只是,她隱隱有種預感: 如果她這次找不到譚臨,她就永遠失去他了。 程樹迫使自己忽略耳朵里嘈雜的轟鳴聲,快速冷靜下來。 如果沒有找自己,他會去哪里? 電話那頭的方路南還在說:“媽的,不就是知道嫌疑人是誰了么,有什么大不了的!被殺的人又不是他,被綁架的人也是我老婆,他有什么資格比我更恨……” 程樹的心念一動。 下一秒,她脫口而出。 “殺害陳北及的人,是誰?”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停更寫結局,然后還會有幾篇番外,差不多就完結啦。 方路南的故事開在隔壁,。大家估計已經(jīng)看出來了這對cp,熱血糙漢x文藝軟妹,還是挺萌的。 反正就是,溫淳是朱麗葉,方路南是神他媽的槍。 - 今天看了一部獨立紀錄片,超!級!好!看!這簡直是我入獨立紀錄片坑以來看過最好看的片子?。?! 是周浩導演的,譯名ese Mayor,講的是大同市前市長耿彥波。 不知道有沒有來自山西的小伙伴,有空我一定要去大同走一走。 抱歉因為我本人沒有拍過獨立紀錄片,所以文里呈現(xiàn)獨立紀錄片的東西還是不夠多,我盡量在接下來的文里多展示一點。 ☆、真相 時間回到半個月前,溫淳被綁架的那天下午。 方路南著急沖動,只想直接沖出去,單槍匹馬拿錢去救人。還是譚臨攔住了他,想到一個辦法:找白意的那個法醫(yī)同學,通過他聯(lián)系派出所里信得過的刑警。 方路南答應了。 白意的法醫(yī)同學正義感強,本來就對陳北及的案子存疑頗多。聽說突破口出現(xiàn),求之不得,和他的法醫(yī)前輩一起幫方路南和譚臨聯(lián)系了幾個信得過的老刑警。 也是他們運氣好,那天馬隊長正好休假。幾個刑警里有個副隊長,和馬隊長早就爭得你死我活,一聽這事老馬很有嫌疑,大手一拍就決定幫他們瞞著馬隊長做這次救援行動,派遣警力。 幾個刑警把他們偷偷帶進了派出所,調出監(jiān)控,找到了溫淳被綁架前的最后一幕。 她拎著一塑料袋的黃酒,離開了小超市。轉過街角進入監(jiān)控死角,就再失去了蹤跡。 這幾個老刑警都是從事這行多年的,偵查能力極強。他們排查了一個多小時,終于發(fā)現(xiàn)一輛可疑面包車,是輛舊車,卻沒有牌照,還在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駛離那片區(qū)域。 顯然,他們并未料到自己會被發(fā)現(xiàn)。這輛面包車在城里繞了幾圈,然后就駛離了市中心,開往郊區(qū)。 全程都在監(jiān)控的記錄下。 最后,面包車停在了城外一個偏遠的工業(yè)園區(qū)內(nèi)。 警察制定營救方案,譚臨陪著方路南在一旁焦灼等待。 方路南手心冰涼。他活了這么大從沒知道什么是怕過,溫淳是他唯一的軟肋。 他想過最壞的結果——但是一想到他就無法呼吸,心里涌上的是一種比死亡更深的窒息恐懼。 晚上八點,營救正式開始。 方路南帶著他在一天之內(nèi)籌好的現(xiàn)金,走進了綁匪約定的爛尾樓里。 他們要求五百萬,他還多準備了一百萬。 只要溫淳能平安回來,什么都可以。 他進了房間,看見溫淳了。 她歪著頭,渾身無力地躺在地上,閉著眼睛,嘴里塞著一塊破布。綁匪有四五個人,讓他走過去,一手交錢,一手交人。 方路南照做。 他將錢扔給他們,結果虛軟無力的溫淳。還沒來得及松一口氣,胳膊一陣劇痛,一股熱流涌上,他差點昏死過去。 方路南扶著溫淳,咬牙轉過頭。 暗處走出的男人,一身黑衣,戴著眼鏡,嘴唇極薄,氣質凜然。他將手中的小刀一點一點地推入方路南的身體,神色自若,動作不緊不慢。 方路南渾身宿栗。 身后的綁匪顯然也嚇傻了。 他們只是接到雇主的要求,要綁這個叫溫淳的女人,拿到錢就可以全身而退了。怎么這時候還莫名其妙地多出來一個人,過來捅人刀子呢?! “你是誰?!”有人怒喊了一聲。 來人拂了拂手上的血痕,自報家門。 “陳欽?!?/br> 陳欽。 方路南的大動脈似乎被刺破了,血流如注,沒幾秒鐘的功夫,他就再也忍不住,倒地昏死過去。 等方路南再醒來,已經(jīng)是在醫(yī)院里了。 營救行動很順利,綁架團伙被一網(wǎng)打盡。 警察破門而入時,爛尾樓里只有奄奄一息的方路南和溫淳,還有不知所措的罪犯。 再沒有其他人了。 雖然綁匪一再聲稱,自己并未想把方路南殺死,那一刀也不是他們所為。 然而,現(xiàn)場沒有旁人,他們也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方路南又危在旦夕,險些喪命,根本無法作證。 公安局差一點就這樣認定了這個案件—— 綁匪因為錢綁架了溫淳,看到單獨前來的方路南后,心生歹念,想將他一起殺人滅口。 還是譚臨發(fā)現(xiàn)了不對勁。 那群綁匪一個勁兒地在說,是一個叫“ qin”的男人想殺方路南,不是他們。再問他們“ qin”在哪里,是誰,他們又支支吾吾,根本不知道從何說起。 公安局認定綁匪在隨便扯謊,譚臨卻覺得不是。 因為,他恰好就認識一個叫“ qin”的人。 確切地說,他叫陳欽,是譚臨在新聞上看到過的,陳北及的哥哥,陳家公司現(xiàn)任的董事長。 若這是巧合—— 不,這不可能是巧合。 譚臨將這事和警察說了,所有人都覺得不太可能。 畢竟,他說的這個叫陳欽的可是那么遠的大都市里的大老板,怎么會和小縣城里的一樁謀殺案扯上關系呢? 所以,當?shù)诙祚R隊長介入之后,此事便不了了之